人物生平
儒者先登
馮守信出身農家 ,從兒童時即容貌端莊,慷慨而有遠大的志向,鄉里都以此為奇。成年後,隨從鄉人學習,因精通《三禮》獲鄉里舉薦。適逢太平興國初年,朝廷於民間徵兵,馮守信應募從軍,因才幹被選入禁軍,隨征北漢,在進攻太原時作為先鋒,斬獲頗多,獲太宗嘉獎,經屢次升遷至弓箭直副指揮使。
兩從親征
宋真宗時,馮守信因軍功升遷至天武都虞候。鹹平二年(999年)冬,遼軍南侵,馮守信隨真宗往大名府,調任御龍直都虞候。景德元年(1004年)冬,遼國大舉南侵,馮守信又隨真宗北征,因功授任天武軍(步軍)都指揮使、封州刺史、御前忠佐馬步軍都軍頭。 累官萊州團練使,轉任滄州團練使,後被選為捧日(騎軍)天武四廂都指揮使、英州防禦使。後外出任定州知州,徙任高陽關都部署、知瀛州,回朝任步軍都虞候。
滑州治河
天禧三年(1019年),黃河於滑州之南決口, 馮守信自稱占籍滑州,自幼生長於此,頗為熟習堤防的利害,真宗於是任命馮守信為修河都部署、知滑州 ,就地加侍御親軍歩軍副都指揮使、容州觀察使。馮守信鎮定指揮,一日之內即完成修堤,真宗親寫詔書褒獎,命他回朝再次任步軍都虞候。 不久後,調任威塞軍節度使 (一作威虜軍節度使 )。
卒於威塞
天禧五年(1021年)八月二日(9月21日),馮守信在威塞軍節度使任上去世,享年六十七(六十六)歲,真宗為其輟朝三日,追贈太尉,賜馮守信家錢三百萬,命宣慶使、蔣州團練使韓守英、禮部郎中、直集賢院石中立監護喪事。同年九月二十四日,馮守信下葬於開封府祥符縣黃溝鄉大里的原野。
身後追謚
後因其子官顯,馮守信經屢次追贈至中書令兼尚書令,並追封魯國公。
皇祐四年(1052年),經馮守信家人請求,宋仁宗追賜諡號“勤威”。
歷官年表
歷任官爵 | 封拜 | 追贈(封) |
官職 | 護衛忠果功臣、侍衛親軍步軍副都指揮使、威塞軍節度新州管內觀察處置等使、銀青光祿大夫、檢校司空、使持節、新州刺史兼御史大夫、上柱國 | 太尉→太師、中書令兼尚書令 |
爵位 | 始平郡開國公(食邑二千一百戶,實封二百戶) | 魯國公 |
( 歷任官爵參考資料 )
主要功績
馮守信自太平興國初年應募從軍,至天禧五年(1021年)去世,在行伍四十餘年,曾參與宋滅北漢之戰,並兩次隨真宗親征,頗立戰功 。
天禧三年(1019年),黃河於滑州之南決口, 馮守信自薦前往治河。當時河水猛烈衝擊堤壩,堤壩幾乎塌陷,馮守信坐在河堤之上,從容指揮,在一日之內即完成修堤,獲真宗手書褒獎。
人物評價
總評
馮守信雖在軍旅,卻多次向人述說《孝經》、《論語》,時人以儒者看待他。後曾向宋真宗述說《孝經·天子》一章,並提出“自天子至於士,不可以無學”,真宗聽後感嘆許久。 他出身農家,頗知民間疾苦, 在統軍、治民時都寬大而有法度,受人敬愛,士大夫也對他多有稱讚。
歷代評價
王安石:公孝謹忠篤,遇人以恩……公將兵治民寬簡有法,故人人便愛之,而無敢犯。所居有跡賢,士大夫多稱之者。 ( 《馮勤威公守信神道碑》)
王稱:守信雖起行伍,然本田家子,頗知民間疾苦,為政無害。 ( 《 東都事略 》)
逸聞趣事
自學醫術
馮守信的祖母患病時,他經常衣不解帶的侍奉祖母長達幾個月。他常憂慮醫生不足以依賴,便自學方藥,最後精通方藥之法。
忠孝無私
一次,舉行郊禮時,馮守信的弟弟想要讓自己的兒子冒名為馮守信之子來取得官蔭,馮守信說:“我起自行伍,被主上提拔到此,每每慚愧無法報答,奈何要欺騙主上?”郊禮過後,馮守信自己的孩子並未蒙受官,他以此來向弟弟證明自己沒有私愛於誰。
陰陽相隔可託孤
韋城人董方廉直,受到馮守信友待,董方去世後,有兩個女兒還未嫁人,馮守信為其擇婿置裝,對待她們就像對自己的孩子一樣。
家族成員
輩分 | 關係 | 姓名 | 簡介 |
家世 | 曾祖父 | 馮倫祖 | 未出仕。 |
祖父 | 馮筠 | 未出仕。 | |
父親 | 馮蘊 | 追贈左屯衛大將軍。 | |
—— | 原配 | 劉氏 | 封王城縣君。 |
繼室 | 張氏 | 封清河郡夫人。 | |
子輩 | 長子 | 馮文懿 | 官至左侍禁。 |
次子 | 馮文吉 | 官至右班殿直。 | |
三子 | 馮文掘 | 官至右班殿直。 | |
四子 | 馮文德 | 官至右班殿直。 | |
五子 | 馮文慶 | 官至右班殿直。 | |
六子 | 馮文顯 | 官右班殿直,後為西京左藏庫副使、提點開封府界諸縣鎮公事。 | |
七子 | 馮文質 | 官至右班殿直。 | |
八子 | 馮文貴 | 官至右班殿直。 | |
九子 | 馮文銳 | 官至右班殿直。 | |
十子 | 馮文燦 | 官至右侍禁。 | |
十一子 | 馮文俊 | 官至右侍禁。 | |
十二子 | 馮文郁 | 早逝。 | |
十三子 | 馮文雅 | 早逝。 |
( 家族成員參考資料 )
文獻記載
《臨川文集·卷八十八·馮勤威公守信神道碑》
《澠水燕談錄·卷四》
《東都事略·卷四十二·列傳二十五》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九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