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概況
姓名:馮克法
職業:律師
執業證號:13704199910311889
所屬律所:山東龍頭律師事務所
所在地區:山東棗莊
擅長語言:國語
專長領域:智慧財產權,反不正當競爭,商標,著作權,專利,刑事辯護
個人簡介
馮克法律師,山東龍頭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智慧財產權和國際貿易業務部主任,智慧財產權和刑事辯護專業律師,棗莊市首屆十佳律師,《中國刑辯大律師》入選律師。
西南政法學院刑事偵查學系畢業,原棗莊市公安局刑警支隊偵查員,棗莊仲裁委優秀仲裁員,多次獲棗莊市司法局優秀共產黨員、優秀法律服務工作者稱號。
先後參加山東省“全省律師智慧財產權高端業務培訓班”、中國法學會“商標註冊、評審、使用、管理、保護與侵權認定暨商標確權案件審理專題講座”、中國人民大學智慧財產權學院、律師學院“專利及著作權實務研修班”、中國智慧財產權研究會“專利信息分析、與專利地圖製作及侵權查新報告撰寫專題培訓班”、已發表智慧財產權研究論文二十餘萬字,辦理多起有重大影響的智慧財產權案件,成為知名智慧財產權專業律師和智慧財產權戰略專家。
發表論文
1、《論我國專利間接侵權行為的認定》(發表於《山東審判》2010年第5期)
圍繞專利權的本質特徵,對專利間接侵權行為進行了全新定義,國內第一次提出僅銷售實施專利獨立權利要求中必要技術特徵的專用產品的行為為專利間接侵權行為,並對專利侵權行為的特徵進行了論述。
2、《智慧財產權戰略下資源枯竭城市的轉型之路——以山東省棗莊市為例》(發表於《當代經濟》2010年10月[上])
突破產業研究視角,在國內率先提出了以智慧財產權戰略為視角對資源枯竭城市轉型的研究,並對棗莊的旅遊、水泥、機械製造、舊機動車交易等行業如何實施智慧財產權戰略進行了論述,被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信息網等多家知名網站轉載。
3、《“解百納”被“皆白拿”的法律思考》
對2010年12月24日結案的張裕公司同中糧酒業公司等“解百納”商標之爭的結局進行了全面剖析,指出了張裕公司在“解百納”商標註冊、使用、保護及爭議、訴訟過程中的種種失誤,對業界如何使用、保護商標權具有重要指導意義;針對國內普遍認為的“解百納”之爭塵埃落定的觀點,第一個提出了“解百納”爭議案後仍然存在再次被爭議的法律空間,其他企業是否可以無償無期限使用“解百納”,仍是未定之數。
4、《智慧財產權侵權訴訟時效的三個存疑問題》(發表於《當代經濟》2011年3月[上])
對智慧財產權侵權訴訟時效中的“知道”和“應當知道”如何理解、“知道”或“應當知道”的內容是什麼,以及如何理解侵權行為“仍在繼續”、“仍在繼續”包括哪些類型等三個爭議較大的問題進行了深度分析,提出了“知道”和“應當知道”的認定標準,以及“仍在繼續”的各種情況下的賠償問題。
5、《張裕公司如何續寫解百納輝煌》(發表於《市場導報》2011年1月[下])
對張裕公司在歷經“解百納”爭議大戰後如何保護“解百納”商標權、續寫“解百納”更加輝煌的明天提出了專業建議。
6、《我國未保護註冊馳名商標保護的合理性分析》
以《巴黎公約》和TRIPS協定對未註冊馳名商標保護的標準為參照,分析了我國對馳名商標和未註冊馳名商標的認定、保護的相關規定,得出了我國對未註冊馳名商標的保護處於國際標準之上、符合我國現有國情的結論。
7、《專利侵權訴訟中原告訴權的審查》
對專利侵權訴訟中各種不同的原告主體提起的侵權訴訟,應分別審查哪些方面的問題進行了全面分析。
8、《論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中的風險控制》
結合我國現有法律法規規定,全面分析了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中可能存在的各種風險,並提出了相應預防措施,被《中國金融網》、《建築地產網》及房地產律師個人部落格多次轉載,成為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實務與律師業務的重要參考文獻。
9、《論智慧財產權的權利屬性及其體系構建》
該文在中華全國律師協會、中國審判理論研究會、中國智慧財產權研究會共同舉辦的“中國智慧財產權實務論壇(2011)”上被評為優秀論文,收入羅東川、李德成主編的《智慧財產權審判與法律實務》一書。
10、《論管理人對破產企業的智慧財產權保護》(發表於《山東審判》2011年第6期)
就破產管理人在管理破產事務中如何保護破產企業智慧財產權進行了全面分析和深刻論述。
11、《實施智慧財產權戰略保護台兒莊古城》(發表於《棗莊日報》2012年3月27日B4版)
該文就如何對台兒莊古城進行智慧財產權保護進行了全面論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