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龍縣統計局

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統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和實施統計工作規章、規劃和統計調查計畫;組織領導和監督檢查縣直各部門、各鄉鎮的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的實施。
2、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執行國家統計標準和基本統計報表制度;擬訂地方統計報表制度和統計標準;審查和指導各部門、各鄉鎮的統計調查項目、方案。
3、組織實施重大縣情縣力普查;組織、協調城鎮、農村社會經濟調查和企業調查;匯總、整理全縣的基本統計資料;對國民經濟、科技進步、社會發展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縣委、縣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4、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縣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向社會公眾發布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
5、建立健全全縣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體系;指導縣直各部門和鄉鎮的統計資料庫網路建設。
6、協同有關部門做好統計專業資格考試、職務評聘工作;組織、指導統計幹部教育和培訓業務。
7、指導全縣統計基礎建設和統計基礎工作規範化建設。
8、承辦縣人民政府和上級統計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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