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能配置
(三)領導、監督和管理全縣律師、法律顧問和法律援助工作。(四)領導、監督和管理公證工作,指導公證業務活動。
(五)領導和管理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工作。
(六)指導和管理鄉鎮司法所、人民調解、司法助理員、基層法律服務所、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148”法律服務專用電話建設和服務工作。
(七)領導和管理全縣法學教育和司法行政幹部培訓工作。
(八)領導和管理全縣司法行政系統的計畫財務及車輛等物資裝備。
(九)負責司法行政系統內部的紀律檢查、行政監察以及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十)負責統籌制定全縣司法行政系統基本建設規劃、上報和實施工作。
(十一)指導全縣司法行政系統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全系統招錄和調配人員的審核、報批,公證和律師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評聘上報工作;協助鄉鎮黨委、政府管理司法所。
(十二)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及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1.4內設股室及職責
馬關縣司法局內設:秘書股、法制宣傳股(加掛中共馬關縣依法治縣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基層工作股(加掛馬關縣社會矛盾調處中心、“148”協調指揮中心和接茬幫教辦公室牌子)、法律援助股(加掛馬關縣法律援助中心、馬關縣司法鑑定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牌子)、社區矯正工作管理股、政工股,下設公證處,大道律師事務所、商維律師事務所、真誠法律服務所及13個鄉(鎮)司法所,馬白、大栗樹、金廠、古林箐、八寨、木廠、仁和7個鄉(鎮)設有法律所務所。
(1)秘書股
負責局務會、局長辦公會和局機關重大政務活動的組織實施和落實;協助局領導綜合情況,研究貫徹司法行政工作的有關方針和政策;草擬本局工作計畫、總結和相關檔案、材料,負責修改各科室以局名義報、送、發起草的檔案和材料;嚴格檔案、資料和檔案的管理,做好立卷歸檔和檔案清退移交工作,做到及時、準確、安全、保密;負責來信來訪的接待和處理;負責司法行政工作年鑑編纂工作;負責局機關後勤管理服務即財務、裝備、車輛管理等工作;負責全縣的法學教育,抓好律函大專及中專的報名考試工作;協助局領導抓好全縣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思想政治、組織宣傳、表彰獎勵、黨的建設、幹部教育培訓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局機關內部的組織協調和綜合治理工作;負責辦理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督查等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2)法制宣傳股(加掛馬關縣依法治縣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負責制定全縣普法規劃和依法治縣規劃及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檢查、協調、指導全縣普法與依法治縣工作;搞好調查研究,報告執行情況;組織全縣公民普法考試工作;抓好法制宣傳和普法骨幹培訓,領導幹部法制講座的服務工作,總結交流經驗,檢查驗收全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檢查全縣學法、用法、執法情況;完成州依法治州辦公室布置的工作任務;負責依法治縣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事務;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3)基層工作股(加掛馬關縣社會矛盾調處中心、“148”協調指揮中心和接茬幫教辦公室牌子)
擬定全縣人民調解工作的具體目標和措施,並負責督促、檢查、落實;指導和管理鄉鎮司法所和法律服務所工作;指導各鄉鎮整頓、健全、加強人民調解組織;培訓各級人民調解管理幹部和法律工作者;調查全縣人民調解工作情況及民間糾紛情況;負責組織實施法律服務工作者資格考試工作。組織排查各種不安定因素,制定調處方案,落實協調措施;組織調處重大疑難民間糾紛和社會矛盾,疏通黨群關係,監督當事人履行協定;指導調委會開展民間糾紛調解工作。負責指揮協調全縣“148”法律服務專用電話建設工作;組織指揮縣“148”值班隊和法律服務上門隊;負責“148”案件的內部分流和外部聯動協調指揮督辦工作。做好我縣刑滿釋放、期滿解教人員的安置就業和思想教育工作,減少重新犯罪率;組織指導全縣“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4)法律援助股(加掛馬關縣法律援助中心、馬關縣司法鑑定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負責對全縣法律援助業務工作的指導和監督;貫徹執行上級業務管理部門對法律援助工作的指示;制定全縣法律援助工作的年度計畫;負責對法律援助人員批准登記和領發執照的各項工作;負責對法律援助人員的考核職稱評定和年檢註冊的審核工作;按照《刑事訴訟法》等法律法規,負責受理、審批刑事、民事、行政等法律援助案件的申請,為無力支付費用的當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協調、指派全縣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開展法律援助工作等;負責指導和管理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工作,承擔縣司法鑑定工作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事務;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5)社區矯正工作管理股
按照我國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加強對社區矯正對象的管理和監督;安排矯正對象的學習、教育活動;根據矯正對象的身體、技能狀況,組織矯正對象參加一定時間的社會公益勞動;根據矯正對象的需求,結合犯罪原因、心理類型、現實表現等制定心理矯正方案,對矯正對象進行心理矯正。
(6)政工股
負責全系統的隊伍建設、隊伍管理、政治思想、表彰獎勵、黨的建設、幹部教育培訓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團委、工會、婦聯工作和離退休幹部等工作;負責司法行政系統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承辦局黨總支交辦的其他工作。
1.5人員編制信息
馬關縣司法局總編制63名,其中:行政編制37名,事業編制26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