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長華 男,陝西省商南縣城關鎮人,1947年生,高中文化,中共黨員,1969年入伍,1975年退役,曾任公社司法助理員等職,先後在商南縣民政局收容站、縣法院、城關公社等單位工作,第五屆省人大代表。1983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保衛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模範工作者榮譽稱號。馬長華任城關鎮司法助理員期間,針對調解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於1981年元月先在五里牌、十里舖進行整頓試點,並總結出開好民眾會、評議調解委員會成員;把好審批關。張榜公布調解委員會的任務和成員的可行經驗,後又用3個月時間對全鎮調解組織予以整頓和充實,成立了調解領導小組和14個調解委員會及140個調解小組。1982年他利用各種機會宣講法律知識,使受教育民眾達3萬餘人次,其中在學校宣講32場次,舉辦法律廣播講座16次。至1982年馬長華共調解處理民事糾紛和刑事案件209起,其中莊基糾紛83起,地界糾紛48起,賠償案35起,婚姻案件16起,繼承案5起,林權糾紛14起,對保持社會穩定,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起到了重要作用,受到基層幹部民眾好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