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深

馬深(1963.12~),男,中國安徽宿州人;社會系統工程專家組(Expert Group on Social System Engineering, EGSSE)成員,廣東商學院法學院副教授,北京實現者社會系統工程研究院首席文化系統工程專家,“中國領導層系統思維”國際研究計畫(International Research Project for Systems Thinking of Chinese Leadership)成員,廣東省人民檢察院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社會系統工程網指導委員會委員,北京實現者律師事務所兼職律師,廣東衛視“與法同行”節目法律顧問;曾任甘肅政法學院法律系副主任、法治系統工程中心主任,國家教育委員會北京教授講學團法治系統工程研究所特邀研究員,中央政法管理幹部學院法治系統工程中心特邀研究員,甘肅省人體科學學會秘書長、甘肅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律師專業指導小組組長、甘肅省經濟契約仲裁委員會仲裁員、甘肅人民廣播電台直播節目《隴上人家》主持人、蘭州電視台專題節目《法律在我身邊》特邀主持人等.

基本信息

專業領域

複雜系統、文化系統工程(精神文明、文化建設、文化發展)、社會系統工程、卓越治理(Governance Excellence)、民商法、人體科學、東方哲學/宗教等領域的研究/建模/設計/立法/開發/測評/顧問/策劃/教育工作.

主要經歷

20世紀90年代初參與“中國律師管理信息系統工程(LMIS)”、“全國律師資格考試成績統計分析與錄取決策支持系統工程(SASMLE)”等項目.

1994-1995年受中共海南省文昌縣委書記朱明國(現任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中共廣東省委常委、省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中共17大代表)邀請,作為社會系統工程專家組成員參與中國首起社會系統工程實踐推廣活動,取得顯著效益, .

2002-2003年參與教育部“新世紀網路課程建設工程項目”(面向21世紀課程教材)“刑事訴訟法學網路課程”.

2002年07月~2008年03月,作為社會系統工程專家組成員受中共陝西省榆林市委書記周一波(現任陝西省政協副主席,中共陝西省委統戰部部長,中共17大代表,政協第11屆全國委員會委員)邀請,從事陝西省榆林市跨越發展社會系統工程研究(後更名為“陝西省榆林市‘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社會系統工程”項目,列入陝西省榆林市重大科技計畫項目), 側重與文化系統工程與文化發展方面 ,並參與指導米脂縣檔案系統工程研究 .

2002-2003年參與教育部“新世紀網路課程建設工程項目”(面向21世紀課程教材)“刑事訴訟法學網路課程” .

2005-2006年參與“《廣東省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條例(草案)》立法系統工程”項目.

2006~2007年主持廣東省人民檢察院“行政違法行為的檢察監督”項目.

主要論著

◆ 《公正+高效+廉潔=市場經濟需要的政府》(1995).

◆ 《民法典立法的系統工程套用》(2002).

◆ 《綜合集成——民法典立法的科學思想》[馬新學(馬深),載陳光亞主編:《Well-off Society Strategies and Systems Engineering--Proceedings of the 13th Annual Conference of System Engineering Society of China》(中國系統工程學會第13屆年會論文集),Global-Link Publisher, 2004年10月,第346~351頁].

◆ 《論建立國家賠償制度的立法目的及法律意義》(1988).

◆ 《關於政治體制改革的若干思考》(2002).

◆ 《法源》(1996).

◆ 《法治的理想化思考》(1997).

◆ 《人才發展的多元化趨勢與構築多樣化文化環境》(1995).

◆ 《“為民作主”觀念之法律剖析》(1995).

◆ 《從原始社會人類遺傳和語言產生的假設中看權與法特徵》(1996,榮獲“中國法治現代化道路國際學術研討會”2等獎).

◆ 《清官情節與現代法治》(2002).

◆ 《兒童教育中的民法原理》(1995).

◆ 《法庭活動中的輿論監督》(1995).

◆ 《冥想——解放靈感的自由女神》(1988).

◆ 《人體潛能與未來社會》(1989).

◆ 《中西方監獄管理個案分析與系統工程套用》[馬新學(馬深),蘭州:《甘肅政法學院學報》,1996年第1期,第58~63頁].

◆ 《中華法學大辭典·民法卷》(部分辭條,1998).

◆ 《民法債權》(參編,2002).

◆ 《民法總論》(副主編,2001).

◆ 《“科學發展觀”與“和諧社會”的系統語義——當代中國領導層系統思維的科學解讀》,“中國領導層系統思維國際研究計畫”研究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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