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7月考入合陽縣簡師,1948年10月參加革命工作,主要穿梭於合陽與韓城之間,為游擊隊做聯絡工作。1949 年春調合陽縣地方幹部班學習,1949年5月調地方鄉政府工作,同年八月調大荔分區幹校青 乾班學習,1949年10月調西北公安部乾訓班學習,1950年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50年春分 配到青海省公安廳一處、二處工作,曾任副科長、科長,政治協理員,1955年4月任青海省 湟源公安局副局長、局長等職,1959年11月調青海省新生企業公司工作,1985年4月退休,2 003年3月省委組織部批准離休,享受副廳級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