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事跡
1944年11月出生,江西省永新縣人。現任職於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區人民檢察院。自任職以來,緊緊把握時代發展進步的脈搏,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以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作指導,自覺地把自己的理想和奮鬥同黨和人民的事業緊密聯繫起來,同國家的發展和民族的前途緊密聯繫起來,充分發揮自己的聰明才智,在普通的工作崗位上充分體現了自身的價值,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建設的歷史進程和永保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中找到了自己的人生坐標,腳踏實地,以身作則,身先士卒,努力創造出無愧於時代、無愧於歷史、無愧於人民的一流工作業績。以他對黨的事業的無限忠誠,對人民民眾的無限摯愛,以高度的責任心和無私奉獻精神,為黨旗增光添彩。
主要作品
在法律政策研究工作中撰寫了數十篇優秀論文,被各級報刊雜誌所錄用。其中《完善安全生產管理與懲治重大責任事故犯罪的立法》一文收編在中國公安人民大學出版社出版的《重大責任事故犯罪與預防》一書中;《淺談股份制企業貪污犯罪主客體認定》一文入選在江西《檢察學文選》中;特別在國家級出版社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出版的大型文獻《走進新世紀》中發表《論“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的法律適用》等論文多篇,起到了廣泛的學習交流和借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