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設立貧困線是基層組織長期爭取的政策之一。多年來港府一直拒絕設立。根據香港社會服務聯會2012年底公布,香港2012年上半年貧窮人口有一百二十萬四千人,創歷來第二高,平均每五點八人就有一人活在貧窮線下,貧窮率為百分之十七點八。中年貧窮人口在過去十年急升三成八,高達三十四萬四千多人。貧窮住戶數目增至四十五萬七千戶,創十年新高。
香港扶貧委員會籌備小組在2013年9月24日最後一次會議上,同意香港日後訂立貧困線。梁振英會上承諾,同意為香港設立一條貧困線,目的是了解香港貧困狀況及評估扶貧措施成效,監察貧困情況有否改善。梁振英認為,一條貧困線不足夠,可沿用前扶貧委員會定下的24個貧困指標及政府後加的3個指標,指標分為兒童青少年、在職人士、長者及社區四類,深入掌握群組貧困變化。
扶貧委員會
扶貧委員會成員名單預計將於2013年10月公布,扶貧委員會籌備小組委員羅致光稱,扶貧委員會將由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出任主席,行政長官梁振英每年舉行一次高峰會。委員會下設六個小組,包括教育與就業、社會保障、推動社區、照顧特定群組、關愛基金,以及社會企業。關愛基金委員會的任期於年底屆滿後,將簡化架構,由扶貧委員會檢視基金項目。
標準制定
現時國際間經濟發展共同體以入息中位數一半為貧窮線,歐盟則以入息中位數的六成為貧窮線,香港政府傾向採用國際標準,但至於如何收集市民入息資料,就留待扶貧委員會成立後討論決定。
據扶貧委員會成員透露,香港除了參考歐盟國、經合組織國家分別以家庭收入中位數五成及六成劃線做法外,也會研究稅前稅後、福利援助分配前後的家庭收入中位數去衡量貧困線,將交由10月公布成員名單的全新扶貧委員會決定。同時,政府也會沿用舊扶貧委等訂出的27個貧困指標,監察香港貧困變化。
影響人群
按統計處2013年4月-6月最新數據顯示,全港2377400個家庭計算,家庭入息中位數是2.06萬元(港元,下同)。如果貧困線定於中位數五成,即是家庭收入低於1.03萬元以下,便定為生活在貧困線以下。按此標準全港將有約130萬人生活在貧窮線之下,亦即每六個香港人就有一個是窮人。
意義
政府過去一向抗拒制定貧窮線,因為貧窮線可量度貧窮人口的增減情況,最能形象地反映貧窮問題有否惡化,及政府的扶貧措施有否奏效。訊息人士形容,政府願意制定貧窮線,是香港扶貧政策踏出重要一步。
其他各國家或地區貧困線標準
中國 | 2011年貧困線新標準:農民人均純收入2300元 |
美國 | 貧困門檻是購買基本糧食的開支乘以3倍,以及每年由美國衛生與公眾福利部發布的標準指引,2011年4人家庭貧困線標準為22380美元。 |
英國 | 貧困線標準是家庭可支配所得中位數60%,但同時監察中位數的50%及70%。 |
歐盟成員國 | 貧困線為收入中位數50%或60%。 |
愛爾蘭 | 官方認可的標準為“一貫貧窮”,收入低於收入中位數的60%,以及在總數11個項目中,缺乏兩項或以上被視為基本生活水平必需物品或服務的人。 |
台灣 | 貧困線標準為收入中位數50%或60%。 |
新加坡 | 沒有官方貧困線,最常用的標準是收入最低的20%住戶。 |
日本 | 日本厚生勞動省根據國際公認的標準設定了最低貧困線:一個4口之家年收入為2.2萬美元,這相當於普通日本中等家庭收入的一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