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基礎教育

學前教育:透過私立的幼稚園和幼稚園,為學前兒童提供機會學習與群體相處。 九年免費教育:在全港設立官立或津貼資助中、國小,為全港適齡學童提供六年制國小及三年制國中課程。 高中及預科課程:設立兩年制高中(中四、中五),為學生提供工作前最基本的教育;設立兩年制預科課程(中六、中七),作為學生報考大學前的課程準備。

教育是香港的公共開支中最大的項目之一,預算開支約占經常公共開支總額的五分之一。政府設有學生資助計畫,確保學生不會因經濟問題而失去受教育的機會。香港的教育制度大致分為以下幾部分:
學前教育:透過私立的幼稚園和幼稚園,為學前兒童提供機會學習與群體相處。
九年免費教育:在全港設立官立或津貼資助中、國小,為全港適齡學童提供六年制國小及三年制國中課程。
高中及預科課程:設立兩年制高中(中四、中五),為學生提供工作前最基本的教育;設立兩年制預科課程(中六、中七),作為學生報考大學前的課程準備。
2007年9月開始,香港推行新的“三三四”學制,即國中三年,高中三年,大學四年,一改以往英式大學學制(三年)的傳統而推行大學四年制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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