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文大學(深圳)

香港中文大學(深圳)

香港中文大學(深圳),是香港中文大學與深圳大學按合作辦學形式,籌建香港中文大學(深圳),香港中文大學在2009年10月成立專責小組,開始探討在深圳辦學,2010年2月與深圳巿人民政府簽訂教育合作備忘錄,並於2011年3月與之簽訂框架協定,這意味著這所歷時3年的項目具有了向國家教育部申辦的基礎,如果順利香港中文大學(深圳)將在2013年建成招生,30%的生源將招收深圳戶籍學生。

概述

香港中文大學香港中文大學
香港中文大學(深圳),校園位於深圳巿龍崗區大運公園南側,占地約100萬平方米,其中建設用地約50萬平方米。香港中文大學(中大)與深圳大學在深圳市政府的支持下,擬按合作辦學形式,籌建香港中文大學(深圳),雙方在深圳簽署協定,標誌著中大開展深圳辦學的一個重要里程碑。

辦學定位

1、中大在深圳辦學的目的,是培育具有國際視野、才德兼備的創新型高層次人才,並為國家高等教育體制改革探索新路。同時,透過深化粵港教育、科技、文化等領域的合作,促進優勢互補,推動珠江三角洲地區的長遠綜合發展。香港中文大學(深圳)將秉承中大的優良學術傳統,力爭成為紮根深圳、立足中國、面向世界的一流研究型大學。
2、根據雙方簽訂的合作協定,中大負責日常管理、教學科研、招聘教師,並參照香港中文大學的辦學理念和運作模式,以使辦學水平與大學本部一致。深圳大學負責聯繫深圳巿政府,落實中大(深圳)所需要的辦學場所和相關配套設施。

合作協定

1、根據雙方簽訂的框架協定,港中大與深圳市政府雙方同意在深圳籌建香港中文大學深圳學院,並將之定位為一所從事高等教育與研究,面向世界的一流研究型大學。
2、港中大將按大學本部的辦學水平,嚴格保證深圳學院的辦學質量。深圳市政府在龍崗區的大運城附近撥出土地,免費供港中大深圳學院使用,校園占地約100公頃,深圳市政府承諾為學校的全日制學生提供辦學補貼。
3、根據中國現行法律,境外及港澳地區的高校,不具有在內地獨立辦學的資格,最終香港中文大學與深圳大學結緣,深大成為港中大在深圳辦學的合作方。

教學方式

深圳大學深圳大學
1、中大(深圳)將擇優錄取學生,通過全國統一高考和自主招收生方式招收本科生。中大(深圳)計畫分兩階段達到約11000名學生的規模。
2、研究生則參照中大現行模式,嚴格按照學業和研究成績擇優錄取。中大教務會負責中大(深圳)的課程審批及監管。
3、中大(深圳)將採用雙語﹝中英﹞為教學語言,並著重新興學科和交叉學科,成立初期將主要開辦理工及經管類學科,例如信息工程、能源工程、先進制造、環境科學與工程、生物科學、材料科學、金融服務、工商管理及經濟學等。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