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文大學深圳學院

香港中文大學深圳學院

2014年教育部批准成立,由深圳大學和香港中文大學合作創辦。2014年開始招生。

基本信息

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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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文大學(深圳)是一所從事高等教育與研究、面向世界的研究型大學。校園位於深圳市龍崗區大運公園南側,占地約100萬平方米。香港中文大學(深圳)的成立不僅有利於提高深圳及珠三角地區的人才結構、提高地區的創新科技能力,對深圳乃至中國探索境內外合作辦學新模式,加快發展深圳高等教育,為產業發展、社會進步做貢獻同樣意義重大。此外,還有利於將香港中文大學建設成為一所真正立足於香港、面向全國的國際化研究型大學,使香港中文大學為祖國發展做出貢獻 。

建校歷史

香港中文大學深圳學院

2009年10月,成立專責小組,開始探討在深圳辦學。

2010年2月,香港中文大學與深圳巿人民政府簽訂教育合作備忘錄,並於2011年3月與之簽訂框架協定。

2011年7月,香港中文大學與深圳大學簽署合作協定,按合作辦學形式,籌建香港中文大學(深圳)。

2012年10月,國家教育部正式批准籌建香港中文大學(深圳)。

2013年3月,香港中文大學與深圳市人民政府及深圳大學簽訂詳細辦學協定,並組成香港中文大學(深圳)理事會。

2013年8月1日,香港中文大學原副校長徐揚生正式出任香港中文大學(深圳)首任校長,任期四年。

合作辦學

根據香港中文大學與深圳大學簽署合作協定,香港中文大學負責日常管理、教學科研、招聘教師,並參照香港中文大學的辦學理念和運作模式,以使辦學水平與大學本部一致。

辦學定位

香港中文大學在深圳辦學的目的,是培育具有國際視野、才德兼備的創新型高層次人才,並為國家高等教育體制改革探索新路。同時,透過深化粵港教育、科技、文化等領域的合作,促進優勢互補,推動珠江三角洲地區的長遠綜合發展。香港中文大學(深圳)將秉承香港中文大學的優良學術傳統,力爭成為紮根深圳、立足中國、面向世界的一流研究型大學。

運行機制

該校採用理事會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以民主方式管理學校,充分尊重學術自由,營造開放的學術環境。香港中文大學(深圳)將採用中英文雙語教學,實行書院制度。

理事會為該校最高權力機構,並擁有最終決策權。

師資力量

香港中文大學(深圳)的師資從全球招聘,可在香港中文大學和香港中文大學(深圳)之間流動。

辦學規模

根據辦學規劃,香港中文大學(深圳)將分階段招生,長遠辦學規模為學生1.1萬人,其中本科生6000人,碩士及博士研究生5000人,預計於2014年開始正式招收本科生。根據規劃,約三成招生名額將優先招收深圳戶籍考生。

招生模式

香港中文大學(深圳)將擇優錄取學生,通過全國統一高考和自主招生方式招收本科生。研究生則參照香港中文大學現行模式,嚴格按照學業和研究成績擇優錄取。香港中文大學教務會負責香港中文大學(深圳)的課程審批及監管。

課程設定

香港中文大學(深圳)成立初期將主要開辦理科、工科及經濟管理類學科,例如信息工程、能源工程、先進制造、環境科學與工程、生物科學、材料科學、金融服務、工商管理及經濟學等,以後陸續開設人文、社科、法律等相關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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