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時間:1984年市政府公布為張家港市市級文物保護單位。
歷史情況:在公元前五世紀,吳王夫差開了文武官員赴黃池會盟,沿江北上,路過香山,看到山上花草很盛,因此,停船下來,命西施同一群宮女上山採花,後為紀念這事,取名采香徑。山路曲曲彎彎,兩旁野花盛開,濃蔭遮日,人走入其中,香氣撲鼻,半山雲霧繚繞,特別是在夕陽西下時,如入仙境,甚為美麗,曾有“瑤草唐花鬥異芬芳,美人采霞一路香”之句。路還在,但無花草。
保護範圍:南坡山腳向上延伸300米至采香徑碑,寬5米。
保護機構:金港鎮文廣中心。
保護標誌:1986年豎碑。
② 讀作:xiang jing
意思:古香古色的小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