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機場街道辦事處

33、重殘證明辦理 50、辦理《老年人證》 51、辦理老年優待證

簡介

首都機場街道辦事處位於朝陽區東北部,四周與順義區接壤。轄區面積12.23平方公里,分為航站區、工作區和生活區,其中生活區面積2.3平方公里,分設南路東里、南路西里、西平街、南平里四個社區。地區常住人口40620人,流動人口10380人。地區共有企業287家,個體戶617家。
近年來,首都機場街道街道工委、辦事處在區委、區政府中心領導下團結務實、開拓進取,努力把首都機場街道建設成為管理先進、環境優美、秩序良好、服務完善的現代化文明街道。

辦事服務項目

1、 辦理《殘疾人證》
2、 辦理《再就業優惠證》
3、 辦理《求職證》
4、 失業人員檔案轉移管理
5、 失業人員辦理退休
6、 辦理失業保險金領取手續
7、 失業人員醫藥費報銷
8、 退休人員醫藥費報銷
9、 職業介紹與指導
10、為社會化退休人員出具證明
11、為社會化退休人員辦理基本醫療保險
12、彈性就業人員辦理享受社會保險費補助
13、辦理自謀職業社會保險補助
14、辦理接轉黨員組織關係
15、街道管理的黨員出國出境的審核
16、辦理團員組織關係接轉及收繳團費
17、非公企業組建工會審批
18、適齡公民兵役登記
19、購買經濟適用房蓋章
20、辦理法律援助
21、出具來京務工就業農民子女在京中國小借讀證明
22、申請民事調解
23、辦理原下鄉知青病困退回京入戶
24、辦理北京下鄉知青子女回京就讀入戶
25、辦理工人單調進京入戶
26、開具無工作證明
27、辦理母親為外省市的第一個子女隨父登記常住戶口的計畫生育手續
28、辦理母親為外省市的第二個子女隨父登記常住戶口的計畫生育手續
29、審核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但不生育的一次性獎勵材料
30、查驗《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31、證明擬存檔人員婚育情況
32、辦理義務兵優待金
33、重殘證明辦理
34、存檔人員開具相關證明
35、往屆生高考報名
36、辦理小額貸款相關審核手續
37、辦理《第一個子女生育服務證》
38、辦理《第二個子女生育服務證》
39、《生育服務證》變更
40、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41、辦理檔案在街道或人才的獨生子女父母年老時的一次性獎勵費領取
42、審核獨生子女意外傷殘死亡後對其父母經濟幫助的材料
43、出京人員辦《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44、來京人員辦理臨時《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45、來京人員辦理長期《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46、流動人口孕檢證明的辦理
47、辦理臨時救助
48、保對象醫療救助費用發放
49、辦理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初審
50、辦理《老年人證》
51、辦理老年優待證
52、辦理醫療救助審核
53、臨時困難補助的辦理

機構職能

1、工委辦

負責監督檢查街道工委決議、工作計畫及階段性重要工作的貫徹執行情況;負責街道工委會議、工作部署及總結等重要會議的組織籌備及文秘等工作;負責街道工委印章、文號使用及管理工作;負責機要檔案、通訊、交換件的收發管理及保密工作;負責完成工委領導交付的其它工作任務。

2、行政辦

負責辦事處主任辦公會會務工作和決定事項的督辦落實工作;負責辦事處文秘、印章、文書檔案的管理工作;負責街道檔案工作;負責機關內部安全保衛工作;負責辦事處機關後勤保障、後勤事務管理工作;負責固定資產實物管理工作;
負責信息公開工作;負責信息化工作;負責政府採購相關事宜;負責機關組織機構代碼證書日常管理和年審工作和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年審工作;

3、組織科

負責社會領域黨建工作,檢查指導基層黨建工作;協調指導轄區社會單位黨組織及在職黨員積極參加社區建設;負責黨員信息系統日常維護、統計上報工作;
負責黨員教育、管理、發展,接轉組織關係、收繳黨費等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本街道幹部的教育、培訓、培養、選拔、考核、獎懲和監督管理工作;根據區委、區政府授權,負責對專業管理部門派駐街道機構負責人的評議、考核和監督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的日常管理、服務工作;負責街道人事、勞資、加值班測算工作;負責街道機關和事業單位年度考核、報表工作;負責街道所屬單位工資審核;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機關幹部和事業單位職員檔案管理日常工作;
負責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體檢工作;負責機關組織機構代碼證書日常管理和年審工作和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年審工作;負責單位統計年報工作。

4、維穩辦

負責地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包括:地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體制及機制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平安機場”建設工作;地區社會治安管控工作;社會治安志巡邏願者隊伍建設及管理工作;地區可預防性刑事案件管控工作;封閉小區建設及管理工作;重大節日及敏感時期社會面安保工作;禁毒及養犬工作。流動人口及出租房屋工作,包括:流動人口及出租房屋管理委員會體制及機制建設;流管員隊伍、流管工作站建設及管理;基礎數據調查及相關台帳;流管網的數據維護及更新工作;流動人口中重點人的排查工作。應急工作:包括應急機制建設工作;應急辦公室日常工作;應急隊伍建設、管理及應急物資儲備工作;突發事件的處理工作。交通安全宣傳工作:交通安全委員會機制建設;交通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立戶單位的交通宣傳工作;立戶單位停車整頓、黃標車、違章、超標等管理工作;立戶單位駕駛員考核及基礎數據標註工作;重點活動、敏感期間交通安全秩序管理工作。

5、文化宣傳科

制定和組織實施年度宣傳工作計畫;負責機關幹部政治理論學習;組織街道工委中心組理論學習;負責街道、社區工作的對外宣傳報導;負責宣傳櫥窗和宣傳欄內容的更換;負責機關、社區宣傳員的培訓工作;負責精神文明的宣傳教育工作;負責社區文化、體育工作。

6、群團辦

工會:負責轄區基層工會組織的組建工作;負責在轄區新經濟組織建立工會組織;負責簽訂會員的勞動契約;負責收取工會經費;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指導基層工會開展工會活動。
共青團:負責轄區內共青團的組織建設、思想建設、作風建設;負責在轄區新經濟組織建立共青團組織;負責社區的青少年工作,保護青少年的合法權益,指導社區作好外來青年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婦聯:負責婦聯組織的組織建設、思想建設、制度建設;維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負責指導社區婦女開展“巾幗婦女”系列活動;負責指導社區開展兒童家教工作;協助做好社區科普教育工作。

7、紀檢監察科

負責檢查本街道在遵守、執行法律、法規和政府決定、命令中的問題;協助街道工委、辦事處抓好勤政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督促、協調街道各部門研究、制訂綜合治理反腐敗的有效措施;負責受理監察對象違反行政紀律行為;負責受理監察對象不服主管行政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決定的申訴,以及管轄範圍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由監察機關受理的申訴;監督檢查本街道公務員勤政廉政狀況,對其進行法律、法規和行政紀律的宣傳教育及監察幹部的業務培訓工作。

8、財政科

負責街道財政預算的執行和決算工作;負責對財政憑證賬薄的審核管理;負責街道各種經費的發放、公費醫療管理;負責辦事處固定資產的賬務管理;機關工會、綠化隊、社區服務中心和萬事通勞務公司的賬務核算工作;負責對各社區財務的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工作;機關住房公積金核算、清繳、辦理職工個人提取手續;機關個人收入所得稅測算、上繳;街道內部審計工作。

9、勞動科

勞動監察;知青“病困退”材料收集;知青子女回京材料收集;社會保險擴面

10、統計所

負責貫徹落實國家和北京市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執行國家各類統計標準和統一的基本報表制度;積極參與本行政區域內各種普查、調查工作;負責組織本行政區域內規模以上單位和規模以下重點單位統計報送、技術諮詢和業務指導;負責組織本行政區域內準規模單位的核實和查找工作;負責蒐集、整理、審核、上報本行政區域的基本統計資料;宣傳、貫徹、檢查、監督本行政區域統計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指導轄區單位建立統計台帳和各項統計管理制度;制定對轄區統計單位普法工作計畫及重點單位的執法檢查工作計畫,並組織完成重點單位的統計執法檢查任務,完成區統計局、調查隊和街道辦事處交辦的各項臨時性任務。

11、安監科

承擔本轄區安委會的日常工作,負責本轄區安全生產的綜合監管;貫徹落實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認真執行上級的各項決定,組織、完成本轄區安全生產宣傳、培訓、教育任務;在區安監局規定的許可權內,對本轄區內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執法監察,查處各種違法、違規、違章的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區安監局要求,協助有關科室做好安全生產許可的初審工作;及時組織各類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上報事故情況,協助、配合、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及時匯總上報安全生產執法檢查和行政處罰情況、及各種報表、信息、數據、檔案等資料;組織屬地工業企業開展安全標準化活動;及時分析轄區內的安全生產形勢,制定安全生產工作措施;負責受理調查、查處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舉報工作;負責區域內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隱患整改的監督檢查工作;

12、司法所

協助基層政府(街道辦事處)開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執法檢查、監督工作;指導、管理地區人民調解工作,參與重大疑難民間糾紛調解工作;指導、管理地區基層法律服務工作;協助基層政府(街道辦事處)處理民間糾紛;組織開展普法宣傳和法制教育工作;組織開展對地區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參與地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實施地區的社區矯正工作;完成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和街道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13、計生辦

計生:
負責計畫生育法規、政策、知識的宣傳、普及教育工作;負責計畫生育(包括流動人口)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計畫生育工作的指導、考核和獎懲;加強計畫生育和愛滋病防治知識宣傳和諮詢工作。
衛生:
負責制定和實施屬地公共衛生髮展計畫,貫徹落實各項公共衛生工作;負責指導、管理轄區內社區衛生服務站建設規劃;協助相關部門打擊非法行醫和疫情情況跟蹤和上報工作;開展傳染病防治知識的宣傳和健康教育、健康促進等工作;負責紅十字協會工作和組織獻血工作。

14、社建辦

機場街道社建辦負責社區建設和地區科普、科協和教育工作。負責指導、規範地區所轄社區黨委、居委會和服務站工作,社區經費管理和社區幹部人事管理;負責地區科教活動的展開;負責辦理借讀證明,開展社區教育以及語言文字的規範工作。

15、民政科

民政工作:
收養登記的管理、殯葬管理工作,救災工作, 落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社會救濟;負責本地區社會團體的立批登記和年度檢查工作;負責制定本地區社區服務事業發展;負責本地區地方退休、退職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孤老、病殘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各類優撫對象的優待、撫恤、補助的發放;執行有關對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方面的法規、政策;負責老齡工作;慈善工作;集中救助工作;居家養老工作的協調、指導、監督;宗教工作。
殘聯工作:
宣傳、貫徹殘疾人保障法和有關殘疾人事業的法規,維護殘疾人的合法權益;開展殘疾人康復、教育、勞動就業、社會保障、文化、體育等工作;辦理審核《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

16、城建科

城建工作
負責轄區內環境建設及整治工作;負責對居住小區的物業管理工作進行指導、檢查;防汛、節約用水工作;愛國衛生工作;生活區市政設施維護工作;轄區內綠化建設的指導和管理工作;協助做好供熱供暖、環衛設施工作;協助、監督有關部門查處違章建設;協助做好施工工地的管理工作;協助上級房屋管理部門做好地區房屋安全檢查工作;監督生活區主要道路的清掃及保潔;
地區城市綜合管理指揮中心工作:
協助區城管監督指揮中心完成案件督辦工作,完成地區城市管理數據變更工作;協助區城市管理監督指揮中心完成社區環境標準化管理工作和社區人口管理庫的抽查工作;非緊急救助服務工作。受理、承辦區非緊急救助服務中心轉辦事件,以及民眾通過96105電話平台、簡訊(彩信)平台和數位化社區服務網等方式反映的各類訴求;機場地區環境和綠化檢查站;機場地區城市管理聯席會相關工作。
格線辦工作:
利用格線監督平台接收區城市管理監督指揮中心向街道辦事處派發有關城市市容環境、城市綠化美化、市政設施、城市規劃管理、城市人口管理和百姓生活、安全生產、非法娛樂場所、在施工地、無照坐商、食品衛生等各項派發件,並及時派遣給相關職能科室及專業公司;定期進行案件統計、分析報送有關領導和部門。

17、城管隊

行使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以下13個方面的處罰權: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市政管理、公用事業管理、城市節水管理方面的全部處罰權,園林綠化管理、環境保護管理、城市河湖管理、施工現場管理、城市停車管理、交通運輸管理方面的有關處罰權;工商管理方面對流動??建設的有關處罰權;旅遊管理方面對無導遊證從事導遊活動行為的處罰權;簽訂“門前三包”單位責任書(代城建科行使),規範“門前三包”單位的管理。
負責生活區重大活動和重大節日期間的環境保障;完成街道辦事處交辦的其它臨時性任務。

18、人大工委

人大機場街道工委作為朝陽區人大常委會的派出機構,對區人大常委會負責並報告工作,同時受街道黨工委領導。人大街道工委辦公室受區人大常委會、街道黨工委的委託,主要履行以下職責。在人代會會議期間,做好本轄區代表團的服務工作;按照區人大常委會和街道黨工委工作部署,制定街道人大工委工作計畫,負責組織閉會期間轄區內人大代表有關活動;組織本轄區人大代表學習和宣傳憲法、法律法規和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的決議、決定;宣傳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和人大代表先進事跡;組織本轄區人大代表採用聽取匯報、評議工作、執法檢查、重點視察、專題座談、專題調研等形式,對街道辦事處和政府部門派出機構的行政和司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提出意見和建議,並向人大常委會提交相關報告;組織本轄區人大代表對轄區內經濟、社會事業、社會治安、社會保障及實事工程、重點工程、財政性資金收支(預算與執行)等情況和人民民眾關心的熱點、難點等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人大及其常委會和有關部門反映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必要時提請人大常委會審議;協助本轄區人大代表聯繫選民,了解民意,反映人民民眾的意見和要求;聯繫本轄區人大代表,定期召開座談會和走訪代表,接待、受理人大代表的來信、來訪,聽取和反映人大代表的意見和要求;督促街道辦事處及有關單位認真辦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議、批評和意見;協助區人大常委會做好本轄區的人大代表選舉和罷免有關工作;組織區人大代表向選民述職,接受選民監督;辦理區人大常委會及其主任會議交辦的其他事項

19、武裝部

負責轄區內民兵組織的組織建設、政治教育、軍事訓練和武器裝備的管理;負責轄區內預備役軍官、士兵的登記工作;負責國防教育和徵兵工作;負責轄區民防工作.

20、聯絡科

對外聯絡工作:負責街道的對外聯絡工作;承擔朝陽區與首都機場口岸的協調聯絡任務。稅源建設工作:制訂稅源建設工作方案;理清轄區稅源建設狀況,走訪轄區重點稅源單位;收集、分析轄區稅源建設新情況、新問題,提出意見建議,及時報送相關單位和領導;組織稅源建設工作會議,宣傳稅源建設政策;完成稅源建設數據統計,表格填報及文字說明工作。調研工作:負責街道級的工作調研,完成區下達的街道系統調研任務,組織落實調研活動,撰寫、報送調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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