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60周年慶祝活動標誌和使用規定

首都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60周年慶祝活動標誌和使用規定

為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60周年,經首都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60周年慶祝活動北京市籌備委員會(以下簡稱北京市慶祝活動籌委會)批准,首都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60周年慶祝活動標誌(以下簡稱活動標誌)自2009年8月31日起向社會公布。

主題思想

國慶慶祝活動標誌以數字"60"為主體,色彩採用國旗的紅黃兩色。紅色是中國傳統喜慶之色,代表了無數革命先烈為建立新中國浴血奮戰的獻身精神;黃色是中華民族的代表色,象徵著祖國光輝燦爛的前程。活動標誌中的"6"字圓潤飽滿,寓意祖國和諧發展,彰顯民族奮發向上,"0"字突出喜慶祥和,象徵各族人民大團結,其中嵌有的五星、天安門造型以及"1949-2009"字樣代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60年的光輝歷程。活動標誌簡潔莊重、寓意深厚、喜慶祥和,突出體現了共和國喜迎60周年華誕的主題。  

設計理念

首都國慶60周年慶祝活動標誌設計理念:

該活動標誌簡潔莊重、寓意深厚、喜慶祥和,突出體現了共和國喜迎60華誕的主題。

活動標誌中的"6"字圓潤飽滿,寓意祖國和諧發展,彰顯民族奮發向上;"0"字突出了喜慶祥和,象徵著各族人民大團結;五星、天安門和"1949-2009"代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60年的光輝歷程。

活動標誌的色彩採用國旗的紅黃兩色。紅色是中國傳統喜慶之色,代表了無數革命先烈為建立新中國浴血奮戰的獻身精神;黃色是中華民族的代表色,象徵著祖國光輝燦爛的前程。  

使用規定

1.活動標誌的所有權屬於北京市慶祝活動籌委會。

2.未經北京市慶祝活動籌委會(或其指定工作部門)批准,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為商業目的(含潛在商業目的)使用本活動標誌。

3.經北京市慶祝活動籌委會(或其指定工作部門)批准後,相關部門可以在規定範圍內使用活動標誌,使用時應保持活動標誌的完整、準確,不得改動。

4.活動標誌主要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60周年舉行的各項慶祝活動中的設施、設備、新聞報導、道具、用品、紀念品以及各類證件、請柬、門票等。

5.被授權使用單位應當在慶祝活動的設施、設備、新聞報導、道具、用品、紀念品以及各類證件、請柬、門票等適當位置使用活動標誌。

6.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附:首都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60周年慶祝活動標誌圖案

首都國慶60周年北京市籌備委員會辦公室

2009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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