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把握好正確輿論導向和文藝宣傳導向。(二)貫徹實施全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事業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研究指導文化廣電新聞出版管理體制改革,編制並實施全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事業、文化產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執行計畫;組織實施文化廣電新聞出版經濟政策;規劃和指導文化廣電新聞出版設施建設。
(三)負責管理全縣文化藝術事業,指導全縣舞台藝術創作與生產,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地域性藝術品種,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管理和指導全縣重大文化活動。
(四)負責本行政區域各級廣播電台、電視台的資格審核與報批工作;負責審核、辦理本行政區域內電視劇製作許可證。
(五)組織、指導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發掘、搶救、保護和利用工作,管理博物館事業。
(六)管理全縣圖書館事業,調查研究圖書文獻資源的開發和利用,組織推動圖書館事業標準化、現代化建設,推進圖書共享工程建設。
內設機構
根據職責要求,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設4個內設機構: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事務,負責協調局機關目標責任制管理,負責文化系統的各種規章建設,監督催辦所屬單位的工作進程,負責機關全體人員的考勤工作,負責機關職工的福利生活;負責固定資產(包括車輛使用)管理工作,負責對外接待信訪工作;負責檔案的起草、分類、清繳、消除、歸檔、立卷和管理。負責機關、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資福利和檔案管理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局公務員、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培訓規劃;負責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的初審、審核及備案工作;負責全局職工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工作。
二、技術出版管理股
負責協調、組織實施全縣性的“掃黃打非”集中行動和案件的查處工作;對書報刊、電子出版物、音像製品零售出租、內部資料性出版物及其他印刷品印刷企業(打字、複印)實施行政許可審批和監督管理。負責制定並實施全縣廣播電視發展規劃和基本建設計畫;負責審核、匯總局屬各單位的技術業務工作計畫和購置大型儀器設備計畫;負責局屬各單位的科研、技術革新工作的審核,並組織科技成果鑑定、上報工作;負責本地區從事共用天線系統設計、安裝施工資格審核。負責管理全縣廣播電影電視節目的播出與放映,指導本行政區域農村有線廣播網路的建設和發展;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有線電視節目和衛星節目傳輸;指導和管理全縣電影發行放映事業;指導、扶持動漫產業等文化產業發展。負責本行政區域各級廣播電台、電視台的資格審核與報批工作;負責審核、辦理本行政區域內電視劇製作許可證。
三、文化藝術股
指導全縣文物保護工作和博物館、圖書館、業務建設,組織實施文、博、圖事業發展規劃;負責指導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申報工作。組織開展文物鑑定工作;組織指導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發掘、搶救、保護和利用工作;推進圖書共享工程建設。綜合管理全縣文化藝術事業,組織實施文化藝術事業政策、法規,指導文化藝術創作與生產;協調文化藝術事業發展的結構和布局,研究指導文化藝術改革工作;指導局直屬文化館、文工團、戲劇創作等業務建設;組織制定並實施社會文化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協調全縣性文化藝術比賽、展覽和非營業性演出等大型社會文化活動;負責對外文化合作、交流工作和對外文化宣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