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慶縣道路客運市場秩序專項整治行動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交通秩序和道路客運市場秩序監管,嚴厲打擊非法經營道路旅客運輸行為,保護合法經營業主和人民民眾的合法權益,打造公正公平的法治環境和規範守信的市場環境,根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遵義市道路客運市場秩序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採取“疏堵結合、標本兼治、綜合治理、依法監管”的方式,嚴厲打擊擾亂交通秩序和客運市場秩序的違法行為,建立交通管理和客運市場管理的長效機制,保障廣大合法經營業主和人民民眾的合法權益,為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營造一個安全、有序、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
二、組織機構
為加強對專項整治行動的組織領導,成立餘慶縣交通秩序和道路客運市場秩序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白天人 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任遠強 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主任科員
蔣國強 縣交通局局長
肖 永 縣公安局局長
蘭均華 縣農機局局長
成 員:左朝富 縣委宣傳部副部長
王仲華 縣交通局副局長
葉 林 縣公安局副局長
羅大中 縣農機局副局長
王 軍 縣監察局副局長
何 江 縣殘聯副理事長
陳世奎 縣法制辦主任
杜興華 縣信訪局副局長
梁正文 縣經貿局副局長
李美雲 縣財政局副局長
荊維偉 縣物價局副局長
冷德華 縣民政局副局長
田茂奎 縣司法局副局長
李文健 縣文廣局副局長
謝申恆 縣工商局副局長
李幫勝 縣交通局運管所所長
張敬萍 縣公安交警大隊大隊長
陳瑞祥 白泥鎮人民政府鎮長
劉忠群 小腮鎮人民政府鎮長
童 勇 龍溪鎮人民政府鎮長
李景江 構皮灘鎮人民政府鎮長
郭宗喜 花山鄉人民政府鄉長
劉定明 大烏江鎮人民政府鎮長
楊建華 龍家鎮人民政府鎮長
邱成剛 敖溪鎮人民政府鎮長
岳建宏 松煙鎮人民政府鎮長
劉 揚 關興鎮人民政府鎮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及督查組,辦公室設在縣交通局,由蔣國強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王仲華、李幫勝同志任辦公室副主任,負責全縣專項整治行動的指導、協調;督查組設在縣監察局,由王軍同志兼任組長,負責專項整治行動的監督檢查工作。
三、工作目標
一嚴厲打擊非法組客、拉客並帶有黑惡性質的團伙,嚴厲查處非法經營道路旅客運輸的組織者,依法取締各類違法客運車輛經營場所,淨化道路旅客運輸市場。
二嚴厲查處私設站點及不按核定站點進站經營的經營行為,旅遊包車違反規定攬客、拉客等違章經營行為,規範道路旅客運輸經營行為。
三嚴厲查處出租汽車異地經營、非法攬客等違章經營行為;嚴厲打擊計程車、機車、農用車、三輪車和殘疾人從事非法營運等其他非法經營道路旅客運輸的行為,有效保護合法經營者利益。
四嚴厲查處車輛亂停亂放、無證駕駛、酒後駕車、超限超載、阻礙執法、暴力抗法等違法行為,整頓道路交通秩序,確保全全、暢通。
四、工作任務及分工
交通部門:依法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加強對從業人員的教育、培訓和管理,維護客運市場經營秩序,提高服務水平和服務質量。
公安部門:嚴厲查處各類無牌無證、非法改裝車輛、非法駕駛、亂停亂放等交通違法違規行為;偵破和查處發生在客運行業中的各類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配合相關部門有針對性的嚴厲打擊非法組客、拉客、暴力抗法行為,特別是帶有黑惡性質的組織者,要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農機部門:加強對農業機械的法律法規宣傳及安全教育,嚴厲查處農用車從事道路旅客運輸的違法行為。
監察部門:對專項整治行動的工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依法、文明、公正執法和整治工作的順利開展。
殘聯:做好從事非法營運活動殘疾人的思想工作,積極引導其選擇適合自身條件的就業方式。
法制部門:做好執法依據的審定和把關工作,積極開展政策諮詢、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
信訪部門:做好上訪人員的接待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制定實施違法上訪處置預案。
經貿部門:加強對舊機動車交易、報廢汽車回收的監管。
財政部門:負責安排必要的工作經費,確保專項整治工作順利開展。
物價部門:嚴厲查處道路運輸過程中的運價壟斷、運價欺詐、哄抬運價、低價攬客等價格違法行為。
民政部門:認真開展專項整治過程中涉及到的低保及社會救濟工作,積極宣傳國家有關民生政策,確保社會穩定。
法務部門:加強相關法制宣傳教育,普及相關法律常識,指導和檢查專項整治行動。
工商部門:依法履行市場管理職責,嚴厲查處、取締各類無照經營行為,嚴禁報廢車輛從事非法經營道路旅客運輸活動。
宣傳部門:積極配合專項整治行動,搞好新聞報導,發揮輿論導向作用,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各鄉鎮人民政府: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組織相關職能部門配合縣直有關部門開展專項整治行動。
五、工作安排
一組織準備和宣傳動員階段(2010年元月5日至2010年元月10日)
1.認真摸底排查,找準工作重點。各鄉鎮人民政府、有關工作部門要根據各自的職責分工,對車站、城鄉結合部等非法經營車輛活動場所進行清查摸底,獲取詳實的第一手資料,將非法營運車輛的經營範圍、經營線路登記造冊匯總,確定重點人群、重點區域、重點時段、重點線路和重點車輛,結合實際擬定有針對性的工作措施,制定詳細的工作計畫,為實施全面的專項整治行動做好準備。
2.深入宣傳發動,確保有效開展。各級各部門要充分利用報紙、電視、網路等宣傳媒體,採取張貼標語、發布公告、走訪座談等多種形式向社會各界廣泛宣傳,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使廣大人民民眾充分了解交通秩序混亂和非法經營道路旅客運輸的危害性,爭取民眾對專項行動的理解和支持,自覺遵守交通秩序和抵制非法經營道路旅客運輸。
二集中整治階段(2010年元月11日至2010年3月15日)
1.根據摸排情況,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有關工作部門要根據全縣的統一部署,在集中整治階段抽調素質高、業務精、作風硬的執法人員組成專項整治行動小組,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針對摸排出的“五個重點”(重點人群、重點區域、重點時段、重點線路和重點車輛),有計畫、有組織地開展專項整治行動。
2.實行駐點檢查制度,打擊非法經營行為。針對摸排出的非法營運重點區域、重點路段,各相關部門要在專項整治期間設立檢查點,實行駐點檢查制度,嚴厲查處各類非營運車輛從事經營活動。
3.實行駐站管理制度,規範班線客運市場秩序。為淨化道路旅客運輸市場,加強客運站(場)管理,把好道路旅客運輸組織與管理的源頭關,交通運管部門要向各客運站(場)派駐管理人員,嚴厲查處非法營運車輛在客運站(場)周邊私設售票點和發車點進行非法組客和運輸的行為;嚴厲查處客運車輛不按核定站場進站經營,站外私自攬客運輸的違章經營行為;嚴厲查處旅遊包車違反規定攬客、拉客等違章行為。
三總結提高階段(2010年3月16日至2010年4月10日)
各鄉鎮人民政府、有關工作部門要在集中整治的基礎上,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總結專項整治行動工作取得的成績和經驗,並在此基礎上完善相關制度,建立長效管理機制,鞏固專項整治行動成果。各鄉鎮人民政府、有關工作部門於2010年3月20日前將專項整治行動工作總結書面報縣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此次專項整治是深入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餘慶、鞏固全國文明縣城的重要舉措。各鄉鎮人民政府、有關工作部門要充分認識其重要性,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將專項整治行動列入議事日程,切實加強領導,認真履行職責,把專項整治工作抓緊抓好、抓出成效。
二強化紀律,嚴格執法。在執法過程中要認真做好調查筆錄和處理情況記錄,儘量使用先進設備進行查處取證,對違法違章的處罰必須做到認定事實清楚、處罰有據、符合法定程式。對構成犯罪的,要堅決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執法人員要著裝整齊並佩帶執法標誌,做到紀律嚴明、文明執勤、依法行政,對徇私舞弊、縱私枉法的執法人員要嚴肅處理。
三廣泛宣傳,正面引導。各新聞媒體要採取各種有效形式,大力宣傳此次專項整治的重要意義,宣傳有關的法律、法規,宣傳非法營運的危害,教育和引導廣大民眾自覺抵制各類“黑車”、不坐“黑車”、積極舉報“黑車”。
四鞏固成果,長效管理。通過此次專項整治行動,各鄉鎮人民政府、有關工作部門要認真制定和完善加強交通秩序和客運市場秩序管理的相關制度,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切實增強打擊擾亂交通秩序和客運市場秩序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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