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養殖水面是土地利用分類中農用地(直接用於農業生產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園地、牧草地、其他農用地等)的二級地類中其他農用地(包括設施農用地、農村道路、坑塘水面、養殖水面、農田水利用地等)下的三級地類(按:上述按照《全國土地分類(試行)》(2001年)分類,雖然GB/T 21010-2007已於2007年發布,但由於銜接問題,辦理相關手續及規劃工作均採用上述2001年版標準執行)。
養殖
據中國農業部資料,1994年全國坑塘養殖面積達1747.5千公頃(2621.3萬畝),占內陸養殖總面積4429.8千公頃的39.5%,而漁業產量卻占內陸漁業總產量的75%以上。坑塘水面是發展內陸養殖業的主體。在大城市郊區,坑塘養殖發展異常迅速。北京市坑塘養殖面積1985~1995年增長近80%,坑塘水面雖只占全市水域面積的27.1%,但魚產卻占全市水面產量的92.7%。浙江省1995年坑塘養殖面積58.63千公頃,占全省淡水養殖面積的30.16%,坑塘養殖產量占全省淡水養殖產量的70%以上,成為淡水養魚業的主體。今後應充分利用低洼、廢棄土坑發展養殖並在提高單產上下工夫,而不應大面積毀田挖魚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