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酒溫克

據史料考證:古人飲酒倡導溫克,教人不做“三爵不識”。從西周時代開始,我國就建立了一套比較規範的飲酒禮儀,它成了那個禮制社會的重要禮法之一。其飲酒禮儀可以概括為:時、序、效、令。“時”,指嚴格掌握飲酒的時間,只能在冠禮、婚禮、喪禮、祭禮或喜慶典禮的場合下進飲,違時視為違禮。“序”,指在飲酒時,遵循先天、地、鬼、神,後長、幼、尊、卑的順序,敬酒時一定要把握好敬酒的順序,違序也視為違禮。“效”,指在飲時不可發狂,三爵即止,適可而止,過量亦視為違禮。“令”,指在酒筵上要服從酒官意志,不能隨心所欲,爭強鬥狠不服也視為違禮。

舊時正式筵宴,尤其是御宴 ,都要設立專門監督飲酒儀節的酒官,有酒監、酒吏、酒令、明府之名。“凡飲以一人為明府,主斟酌之宜。酒懦為曠官,謂冷也;酒猛為苛政,謂熱也。以一人為錄事,以糾座人,須擇有飲材者”。 其職責,一般是糾察酒筵秩序,將那些違反禮儀者攆出宴會場合。不過有時他們的職責又是強勸人飲酒,反而要糾舉飲而不醉或醉而不飲的人,以酒令為軍令,甚至鬧出人命來。漢· 劉向 《說苑·善說》:“ 魏文侯與大夫飲酒,使公乘不仁為觴政。”戰國時魏文侯與大夫們飲酒,命公乘不仁為“觴政”,觴政即是酒令官。明·王志堅 《表異錄》卷十:“觴政,酒令也。酒糾,監令也,亦名甌宰,亦名觥録事。”清·沉復 《浮生六記·閨房記樂》:“ 素雲雙目閃閃,聽良久,曰‘觴政儂頗嫻習,從未聞有斯令,願受教。’公乘不仁辦事非常認真,與君臣相約”:“飲不觴者,浮以大白”,也就是說,誰要是杯中沒有飲盡,就要再罰他一大杯。沒想到魏最先違反了這個規矩,飲而不盡,於是公乘不仁舉起大杯,要罰他的君上。文侯看著這杯酒,並不理睬。侍者在一旁說:“不仁還不快快退下,君上已經飲醉了。”公乘不仁不僅不退,還引經據典地說了一通為君不易、為臣也不易的道理,理直氣壯地說:“君上自己同意設這個酒令,有令卻又不行,這能行嗎?”魏文侯聽了,說了聲“善”,端起杯子便一飲而盡,飲完還說“以公乘不仁為上客”,對他稱讚了一番。

古人飲酒,崇尚“酒德”,倡導“溫克”。即是說雖然可多飲,也要能自持、不失禮,要保證不失言、不失態。教人不做“三爵不識”狂飲不止的醉人。所謂“三爵不識”,指不懂以三爵為限的禮儀。《禮記·玉藻》提及三爵之禮云:“君子之飲酒也,受一爵而色灑如也,二爵而言言斯,禮已三爵而油油,以退,退則坐。”也就是說,正人君子飲酒,三爵而止,飲過三爵,就該自覺放下杯子,退出酒筵。所謂三爵者,指的是適量,量足為止,這也就是《論語·鄉黨》中所說的“惟酒無量不及亂”的意思。唐人飲酒豪放,少有節制。大概從宋代開始,人們比較強調節飲和禮飲。至清代時,文人們著書將禮飲的規矩一條條陳述出來,既約束自己,也勸誡世人,如:《酒箴》、《酒政》、《觴政》、《酒評》等。清人張晉壽《酒德》中有這樣的句子:“量小隨意,客各盡歡,寬嚴並濟。各適其意,勿強所難”。《尚書》有《酒法》篇,《抱朴子》有《酒誡》篇,晉代庾闡作《斷酒戒》,唐代皮日休撰《酒箴》、《酒病偶作》宋代吳淑撰《酒賦》蘇轍撰《既醉備五福論》,都諄諄告誡制欲節飲;元代忽思慧的《飲膳正要》指出:“少飲為佳,多飲傷神損壽,易人本性,其毒甚也。醉飲過度,喪生之源。”李時珍《本草綱目》也指出:“若夫沉湎於無度,醉以為常者,輕則致疾敗行,甚則傷軀隕命,其害可甚言哉!”就是說,過量飲酒,一傷身體,二傷大雅。有的人或賭酒爭勝,或故作豪飲,或借酒澆愁,都是愚昧的表現,懦夫的行經。明清之際顧炎武的《日如錄》,也提醒酒為“魔漿”,“禍泉”,少飲有益,濫醉傷身不可取。

總而言之,中國傳統主張讓酒俗回歸到文化的本位,講究注重以下的酒德:“酒德”,指飲酒的道德規範和酒後應有的風度。合度者有德,失態者無德,惡趣者更無德。韓愈《醉贈張秘書》寫“長安眾富兒,盤饌羅膻葷。不解文字飲,惟能醉紅裙。雖得一響樂,有如聚飛蚊。”這伙酒徒縱酒狂飲,沉溺聲色,從飲酒的文化涵義轉向了單純的生理刺激,並成了社會污染之源,真是可惡而且可悲。酒德兩字,最早見於《尚書》和《詩經》,其含義是說飲酒者要有德行,不能象夏紂王那樣,“顛覆厥德,荒湛於酒”。《尚書·酒誥》中集中體現了儒家的酒德,這就是“飲惟祀”(只有在祭祀時才能飲酒);“無彝酒”(不要經常飲酒,平常少飲酒,以節約糧食,只有在有病時才宜飲酒);“執群飲”(禁止民從聚眾飲酒);“禁沉湎”(禁止飲酒過度)。儒家並不反對飲酒,用酒祭祀敬神,養老奉賓視為德行,由此可以看到清代奉行的禮飲規範的具體內容。飲酒高興時應有節制,飲酒疲勞時應安靜休息,飲酒倦怠時應說說笑話,飲酒有禮法制約時要態度瀟灑,飲酒亂性時要用禮法規矩約束自己,和新交的朋友飲酒應該雅靜真誠,和圈外的雜客飲酒時不可貪杯要須臾離開退出。

唐代韓愈《醉贈張秘書》曾說:“不解文字飲,惟能醉紅裙”,意在諷刺當時的紈絝子弟,只會棲身紅粉樓,醉酒玩妓,而不懂詩文詞賦。韓愈在同一篇詩文中還說:“人皆勸我酒,我若耳不聞。到君家,呼酒持勸君。為此坐上客,及余各能文。”意思是說,別人勸酒他裝作沒有聽見,而他到張秘書家裡時,則主動要求喝酒,並且還勸主人喝酒,原因是他和主人皆“能文”,即都能作詩賦詞。“能文”可引發飲酒的興致,而飲酒則可點燃作詩賦詞的靈感之火。李白在《春夜宴從弟桃園序》中也曾說:“列瓊筵以坐花,飛羽觴而醉月。不有佳詠,何伸雅杯。如詩不成,罰依金谷酒數。”意思是說,在如此愜意的文飲 之會上,如果沒有好的作品,借什麼來抒發此時豪邁的心情呢?如果寫不出好詩,就只好罰金谷酒數杯。你看,許多“能文”之士聚集在一起,借酒吟詩賦詞,是何等的豪邁灑脫,又是何等的歡快悠閒!如西漢梁孝王宴集文士於兔園,讓枚乘賦柳,路僑如賦鶴,公孫詭賦鹿,鄒陽賦酒,公孫乘賦月,羊勝賦屏風。其中韓安國賦幾不成,則罰酒三盅。風花雪月好爽快,這大概是文飲盛會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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