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

籌建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的計畫始於2009年《食品安全法》頒布前夕。 2009年11月,由42位有關領域專家組成的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率先成立,籌建中的風險評估中心將成為專家委員會的支持機構。 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是一個實體,初期準備有200人的編制。

建立歷程

籌建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的計畫始於2009年《食品安全法》頒布前夕。
2009年11月,由42位有關領域專家組成的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率先成立,籌建中的風險評估中心將成為專家委員會的支持機構。
衛生部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與衛生監督局局長蘇志2011年4月21日在北京舉行的2011年國際食品安全論壇上表示,中國已經正式決定建立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

機構簡介

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是一個實體,初期準備有200人的編制。未來開展風險評估工作時採用理事會的方式,將成立多部門的理事會,對風險評估中心進行管理,日常管理工作則由衛生部履行。

法律依據

《食品衛生法》第十一條、第十三條分別規定,國家建立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制度,對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進行監測;建立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制度,對食品、食品添加劑中生物性、化學性和物理性危害進行風險評估。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