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乳粉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乳粉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乳粉,現行標準號為 GB 19644-2010,該標準代替了原 GB 19644-2005《乳粉衛生標準》(現已廢止)以及GB/T 5410-2008《乳粉(奶粉)》(現已廢止)中的部分指標。GB 19644-2010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於2010年3月26日發布,適用於全脂、脫脂和部分脫脂調製乳,自2010年12月1日起開始實施。

基本信息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乳粉,現行標準號為GB 19644-2010,該標準代替了原GB 19644-2005《乳粉衛生標準》(現已廢止)以及GB/T 5410-2008《乳粉(奶粉)》(現已廢止)中的部分指標。GB 19644-2010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於2010年3月26日發布,適用於全脂、脫脂和部分脫脂調製乳,自2010年12月1日起開始實施。

適用範圍

本標準適用於全脂、脫脂、部分脫脂乳粉和調製乳粉。

術語和定義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乳粉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乳粉

乳粉:以生牛(羊)乳為原料,經加工製成的粉狀產品。

調製乳粉:以生牛(羊)乳或及其加工製品為主要原料,添加其他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劑和營養強化劑,經加工製成的乳固體含量不低於70%的粉狀產品。

技術要求

原料要求

1. 生乳:應符合 GB 19301 的規定。

2. 其他原料:應符合相應的安全標準和/或有關規定。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應符合表1的規定。

表1 感官要求
項目要求檢驗方法
乳粉調製乳粉
色澤呈均勻一致的乳黃色。具有應有的色澤。取適量試樣於50mL燒杯中,在自然光下觀察色澤和組織狀態,聞其氣味,再用溫開水漱口,品嘗滋味。
滋味、氣味具有純正的乳香味。具有應有的滋味、氣味。
組織狀態乾燥均勻的粉末。

理化指標

理化指標應符合表2的規定。

表2 理化指標
項目 指標檢驗方法
乳粉調製乳粉
蛋白質/(%)≥非脂乳固體a的34%16.5GB 5009.5
脂肪b/(g/100g) ≥26.0GB 5413.3
復原乳酸度/(°T) 牛乳≤ 羊乳 - 18 7~14 - — — GB 5413.34
雜質度/(mg/kg)≤16GB 5413.30
水分/(%)≤5.0 GB 5009.3
a非脂乳固體(%)=100%-脂肪(%)-水分(%) b僅適用於全脂乳粉

污染物限量

污染物限量應符合GB 2762 的規定。

真菌毒素限量

真菌毒素限量應符合GB 2761 的規定。

微生物限量

微生物限量應符合表3的規定。

表3 微生物限量
項目採樣方案a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CFU/g表示)檢驗方法
ncmM
菌落總數b5250000200000GB 4789.2
大腸菌群5110100GB 4789.3 平板計數法
金黃色葡萄球菌5210100GB 4789.10平板計數法
沙門氏菌5
00/25 g-GB 4789.4
a:樣品的分析和處理按GB 4789.1 和 執行。 b:不適於添加活性菌種(好氧和兼性厭氧益生菌)的產品。

食品添加劑和營養強化劑

1.食品添加劑的使用應符合 GB 2760 的規定。

2.食品營養強化劑的使用應符合 GB 14880 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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