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項目 權重
1現金類資產
1.1現金 0%
1.2黃金 0%
1.3存放中國人民銀行款項 0%
2對政府和央行的債權
2.1對我國中央政府的債權 0%
2.2對中國人民銀行的債權 0%
2.3對評級AA-以上(含AA-)的國家和地區的中央政府和中央銀行的債權 0%
2.4對評級AA-以下,A-(含A-)以上的國家和地區的中央政府和中央銀行的債權 20%
2.5對評級A-以下,BBB-(含BBB-)以上的國家和地區的中央政府和中央銀行的債權 50%
2.6對評級BBB-以下,B-(含B-)以上的國家和地區的中央政府和中央銀行的債權 100%
2.7對評級B-以下的國家和地區的中央政府和中央銀行的債權 150%
2.8對未評級的國家和地區的中央政府和中央銀行的債權 100%
3對我國商業銀行的債權
3.1對我國政策性銀行的債權 0%
3.2對我國中央政府投資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債權
3.2.1持有我國中央政府投資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為收購國有銀行不良貸款而定向發行的債券 0% 1
3.2.2對我國中央政府投資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其他債權 100%
3.3對我國其他商業銀行的債權 25%
3.4對我國其他商業銀行的次級債權(未扣除部分) 100%
3.5對我國其他金融機構的債權 100%
4對其他國家/地區註冊金融機構的債權
4.1對評級AA-及以上國家和地區註冊的商業銀行的債權25%
4.2對評級AA-以下,A-(含A-)以上國家和地區註冊的商業銀行的債權 50%
4.3對評級A-以下,B-(含B-)以上國家和地區註冊的商業銀行的債權 100%
4.4對評級B-以下國家和地區註冊的商業銀行的債權 150%
4.5對未評級的國家和地區註冊的商業銀行的債權 100%
4.6對多邊開發銀行、國際清算銀行及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債權 0%
4.7對其他金融機構的債權 100
計算方法
(1)對於信用風險資產,商業銀行可以採用內部評級法、外部評級法和標準法計算;
信用風險加權資產是衡量資產組合或單筆資產所承受的信用風險總量。對銀行的信用風險資產進行分類,根據不同的資產類別確定不同的風險權重(風險係數)。以風險權重對相應的資產進行加權(乘以風險權重)即得信用風險加權資產。
(2)對於市場風險資產,商業銀行可以採用標準法或內部模型法計算;
市場風險加權資產是指因市場價格(利率、匯率、股票價格和商品價格)的不利變動而使商業銀行表內和表外業務發生損失的風險。具體包括商業銀行交易賬戶中的利率風險和股票風險,以及全部匯率風險和商品風險。
(3)對於操作風險資產,商業銀行可以採用基本指標法、標準法或高級計量法計算。
操作風險加權資產是指由不完善或有問題的內部程式、員工和信息科技系統,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損失的風險,包括法律風險,但不包括策略風險和聲譽風險。
計算公式
為反映總體風險水平,會為不同風險的資產設定不同的風險係數,以各種資產各自的風險係數乘以資產數額加總,便得到加權風險資產。
風險加權資產總額=資產負債表內資產×風險權數+資產負債表外資產×轉換係數×風險加權數 (表內外風險加權資產與總資產之比)
測評因素
風險加權資產的測評由兩個因素決定:
(1) 銀行的資產組合中各項資產的信用風險暴露;
(2) 這些信用風險暴露在未來帶來信貸損失的可能性。
一些銀行資產,例如銀行所在國政府以銀行的基準貨幣發行的債務被界定為無信用風險,因此銀行的這類債權資產的風險權重為0,不承擔信用風險資產要求。然而大多數貸款和其它銀行資產都是對具有一定信用風險的機構的債權,可能招致潛在的信用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