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味肉食手扒肉的由來
手扒肉是蒙古族千百年來最喜歡的傳統食品。因用手抓著吃肉,故名手扒肉。牛、羊、馬、駱駝等家畜及狍獸類的肉均可烹製手扒肉,但通常的手扒肉主要指手扒羊肉。手扒肉是蒙古族款待客人必不可少的佳肴。手扒肉是草原牧民最常用和最喜歡的餐食,也是他們招待客人必不可少的食品。常年似乎已形成這樣一種概念,即到草原觀光旅遊不吃一頓手扒肉就算沒完全領略草原食俗風味和情趣,虛此一行。牧民不用手扒肉招待客人,就不能完全表達自己的心意。因此,用手扒羊肉款待遠方客人,在呼倫貝爾地區已成為一種定規。風味肉食手扒肉的特點
做法手扒肉的製作和吃法也別具一格。
通常選用膘肥肉嫩的小口羊一隻,先拔去胸口近腹部毛,後用刀割開二寸左右的直口,將手順口伸入胸腔內,摸著大動脈將其掐斷,使羊血都流聚在胸腔和腹腔內,謂之“陶心法。”這種殺羊法優於“抹脖殺羊法”,即羊血除散在腔內一部分外,還有少部分浸在肉里,使羊肉呈粉紅色,煮出來味道鮮美,易於消化,羊肉干淨無損。然後剝去皮,切除頭蹄,除淨內臟和腔血,切除腹部軟肉。並按羊各關節,將全羊帶骨製成數十塊,放入不加鹽和其他佐料的白水鍋內,用大火保持原汁原味,適當控制火候。只要肉已變色,一般用刀割開,肉里微有血絲即撈出,裝盤上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