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解釋
中國古代有諡法制度,古人在人死之後常用一個字來評定人的一生,也就是蓋棺論定,其起源至少應在三代的夏以前。桀、紂因其暴虐而被謚桀、紂;子貢問孔文子何以謂文,孔子回答說:“敏而好學不恥下問,是謂之文。”這就是衛國的孔圉被謚以“文”的原因。諡法的精神是公正,其善惡評定不讓帝王,不避將相。但一般的老百姓是無資格受謚的。父母對於子女都是有功的,都是應該肯定的。於是大家都用“考妣”稱已故父母,“考妣”也就成了普通老百姓的通謚。“考妣”由原來的指稱父母,轉而指稱已故父母,其詞使用範圍的轉移始於何時已無從考據了。
有時在鄉間的墓碑上,可以看到很多“顯考”、“顯妣”的刻文。“顯”取其德行昭著,聲名遠播之意。古人講三不朽:“太上立德,其次立功,其次立言。”普通父母與國家談不上立功,一般也沒有什麼著述,立言就更談不上。於是大家從“德”上做文章。“顯考”、“ 顯妣”就是說已故父、母德
行顯著,令名遠播。這溢美的頌詞,我總疑心其始現在功利唯上的現代。
“考、妣”作為通謚,從家庭的角度肯定了父母的一生,更重要得是,這一通謚還責成已為父母,或將為父母的子女,如何來儘自己的責任,做一個合格的父母。將“先考”、“先妣”改為“顯考”、“顯妣”,模糊了“考妣”的文化內涵,喪失了其禮教精神,一字之差,相去甚遠。孔子當年曾嘆曰:“觚不觚,觚哉!觚哉!”有些東西我看還是不改的好。
歷史記載
(1).古代稱高祖。《禮記·祭法》:“是故王立七廟,一壇一墠。曰考廟,曰王考廟,曰皇考廟,曰顯考廟,曰祖考廟,皆月祭之。” 孔穎達疏:“曰顯考廟者,高祖也。顯,明。高祖居四廟最上,故以高祖目之。”
(2).對已故父親的美稱。《書·康誥》:“惟乃丕顯考 文王 ,克明德慎罰。” 曹植《責躬詩》:“於穆顯考,時惟武皇。” 曹植《王仲宣誄》:“伊君顯考,弈葉佐時。” 李周翰 註:“考,父也。”明 袁可立《明故鄉進士山東費縣知縣張家瑞行狀附志銘》:“明故鄉進士任山東費縣知縣顯考張公,配孺人唐氏、焦氏、崔氏。” 清 徐幹學《讀禮通考·神主》:“古人於祖、考及妣之上,皆加一皇字,逮 元 大德 朝始詔改皇為顯,以士庶不得稱皇也。不知皇之取義,美也,大也,初非取君字之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