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公平

顯示公平是一方當事人利用優勢或對方沒有經驗,致使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明顯違反公平、等價有償的原則。

(《民法通則意見》第72條)。在顯示公平場合下,肯定伴有乙方受有超過法律認可的利益,另一方受有相應損失的現象,但現行民法並不依不當得利制度來解決此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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