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景蒲

顏景蒲,男,漢族,1939年12月生,山東省萊蕪人,1958年6月參加工作,1960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基本信息

簡歷

景蒲 泰安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成員。男,漢族,1939年12月生,山東省萊蕪人,高中文化,1958年6月參加工作,1960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經歷

1958年6月~1964年8月, 任萊蕪縣苗山完小、 萊蕪八中教師; 1964年8月~1968年12月,任萊蕪縣委組織部、泰安地委組織部幹事;1968年12月~1969年12月,泰安地革委政治部辦公室幹部; 1969年12月~1978年7月,泰安地區人防、戰備辦公室幹部;1978年7月~1984年3月,任泰安行署辦公室秘書、副科長、科長;1984年3月~1985年9月,任泰安行署辦公室副主任、黨組成員;1985年9月~1987年3月,任泰安市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黨組成員、辦公室主任;1987年3月~1989年年8月,任泰安市人大常委會秘書長、黨組成員、辦公室主任;1989年8月~1997年3月,任泰安市人大常委會秘書長、黨組成員(1991年11月~1992年1月,在泰安市委黨校學習);1997年3月起,任泰安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兼秘書長、黨組成員(1997年9月~1997年10月,在省委黨校學習);1998年3月,在泰安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再次當選為泰安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市十三屆人大代表。

著作

1999年顏景蒲在《山東人大工作》1999年第01期發表《關於開展“兩項”評議的幾點思考》,闡述地方人大常委會開展的代表評議和述職評議,是對人大監督工作的豐富和完善,也是“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必然要求.具有強大的生命力,已被地方各級人大普遍採用。但還需要在實踐中不斷完善,使之制度化、規範化。 (一)必須進一步提高認識,統一思想。評議工作雖然在實踐中取得了良好效果,但在部分幹部中還存在一些模糊認識。有的人大代表和常委會組成人員,對評議工作還存有疑慮.認為憲法和有關的法律沒有作出具體規定,於法無據,有越權之嫌;也有的認為,評議是面對面揭短挑錯,鋒芒太露,會影響人大同“一府兩院”的關係。有的黨委領導同志對評議重視和支持不夠,甚至認為組織部門已經搞了民主測評、民主評議和考核,人大再搞評議是多此一舉。這些看法顯然是不正確的。憲法規定:“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一切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必須依靠人民的支持,經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聯繫.傾聽人民的意見和建議,接受人民的監督,努力為人民服務。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