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所有權和管轄權具體表現為以下權利:
(1)資源的開發和利用權;
(2)沿海航運權;
(3)領空權;
(4)立法和管轄權。
但是領海與陸地領土和內水不同,外國船舶有無害通過領海的權利。
相關詞條
-
領海
領海(英文:territorial sea或territorial waters)沿海國主權管轄下與其海岸或內水相鄰的一定寬度的海域,是國家領土的組成部...
詞語解釋 領海基線 領海寬度 領海界定 界限測定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關於領海的聲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關於領海的聲明》--是根據國家主權原則,在總結中國領海管理的理論與實踐的基礎上,結合國際實踐和公認的國際法原則,於1958年中國政府...
簡介 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領海基線 《領海聲明》發表的歷史與時代背景 -
領海基點
領海基點是計算領海、毗連區和專屬經濟區的起始點。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領海基線是測量沿海國領海的起點,通常是沿海國大潮低潮線,但是在一些海岸線曲折的地方...
設定 意義 東海測定 -
領海基線
領海基線為沿海國家測算領海寬度的起算線。基線內向陸地一側的水域稱為內水,向海的一側依次是領海、毗鄰區、專屬經濟區、大陸架等管轄海域。中國海岸線曲折,確定...
種類 意義 使用規定 中國現狀 釣魚島 -
領海制度
領海是國家領土的組成部分,領海線則是國家的海上邊界。1958年領海公約規定:"國家主權擴展於其陸地領土及其內水以外鄰接海岸的一帶海域,稱為領海"。
領海簡介 領海制度 -
《領海及毗連區公約》
《領海及毗連區公約》是1958年第一次聯合國海洋法會議通過的四公約之一。這個公約是由聯合國主持的首次關於領海及毗連區法律制度的編纂成果。
簡介 主要內容 毗連區制度 背景資料 領海及毗連區公約 -
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及毗連區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及毗連區法》--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於1992年2月25日通過,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概述 介紹 立法說明 -
領海與專屬經濟區
領海與專屬經濟區為一國從領海基線量起二百海里的範圍。在中國,適用法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及毗連區法》。
簡介 法規 -
領海及毗連區公約
第2條沿海國之主權及於領海之上空及其海床與底土。 第16條1.沿海國得在其領海內採取必要步驟,以防止非為無害之通過。 第20條1.沿海國對於通過領海之外...
簡介 主要內容 毗連區制度 背景資料 領海及毗連區公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