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衛生部 中共中央宣傳部 國家教育委員會
公安部 司 法 部 文 化 部
廣播影視部 國家計畫生育委員會 新 聞 出 版 署
關於印發預防愛滋病性病宣傳教育原則的通知
衛疾控發[1998]第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宣傳部、教育委員會、教育廳(高教廳)、公安廳(局)、司法廳(局)、文化廳(局)、廣播電視廳(局)、衛生廳(局)、計畫生育委員會、新聞出版署,國務院防治愛滋病性病協調會議成員單位:
目前,愛滋病在全世界的廣泛流行已成為嚴重的公共衛生和社會問題。我國也面臨著愛滋病加速流行的嚴峻形勢。各國防治經驗表明,進行廣泛、深入、持久、科學而正確的宣傳教育是預防與控制愛滋病的最有效措施之一,也是宣傳教育部門和全社會的共同任務。
根據我國預防與控制愛滋病、性病的宣傳教育實際工作的需要,組織有關部委制訂了《預防愛滋病性病宣傳教育原則》,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附屬檔案:預防愛滋病性病宣傳教育原則
衛生部 中共中央宣傳部 國家教育委員會
公安部 司 法 部 文 化 部
廣播影視部 國家計畫生育委員會 新 聞 出 版 署
一九九八年一月八日
教育原則
愛滋病病毒感染者雖然外表和正常人一樣,但他們的血液、精液、陰道分泌物、皮膚黏膜破損或炎症潰瘍的滲出液里都含有大量愛滋病病毒,具有很強的傳染性;乳汁也含病毒,有傳染性。唾液、淚水、汗液和尿液中也能發現病毒,但含病毒很少,傳染性不大。
愛滋病是一種目前尚無有效治癒辦法、病死率極高的傳染病。研究證明,愛滋病通過三種途徑傳播:性接觸、血液和母嬰傳播。與人的行為緊密相關,對家庭、社會生產力破壞極大。由於對該病和感染者的不正確認識而產生的歧視和處理不當引起的社會不安定事件也屢見不鮮。它在世界範圍內的迅速傳播和廣泛流行,已成為舉世矚目的公共衛生和社會熱點問題。我國自1985年發現第一例愛滋病病人以來,愛滋病感染率一直控制在較低水平,然而,隨著全球愛滋病流行重心逐漸向亞洲轉移,近兩年愛滋病的傳播速度也呈倍增趨勢。截至1997年9月,疫情已波及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累計報告發現愛滋病病毒感染者8千多例,據國內有關單位專家以組分法和德爾菲法測算,我國愛滋病病毒實際感染數應為15萬-20萬。加之賣淫、嫖娼、吸毒等易於愛滋病傳播的危險因素存在,我國面臨著愛滋病大面積加速流行的嚴峻局面。
缺乏預防愛滋病性病的知識是造成愛滋病傳播的主要原因。通過宣傳教育把有關預防知識交給民眾,提高他們的自我防護能力是目前預防和控制愛滋病最有效的方法之一。我國一直堅持把宣傳教育作為預防和控制愛滋病的主要措施,但是目前疫情迅速發展的形勢,與愛滋病控制有效國家相比,我國宣傳教育工作尚缺乏深度、廣度和持久性,廣大民眾接受愛滋病宣傳教育的機會十分有限。宣傳活動主要集中在大中城市的每年年底的一段時間;在內容上,對愛滋病是可以預防的和正確對待愛滋病病人及感染者的宣傳不夠,關於推廣使用保險套防病和正確開展性健康教育等敏感問題缺乏統一認識和政策;愛滋病宣傳教育的組織工作主要在衛生部門,其他部門雖然也做了不少工作,但總體上講,全社會和有關部門共同參與的力度不夠,尤其是大眾媒介的充分參與亟待加強。1996年10月3日國務院召開了防治愛滋病性病協調會議,10月16日-19日衛生部召開了全國愛滋病防治會議,兩會強調指出,目前是遏制我國愛滋病快速增長勢頭的關鍵時刻,必須不失時機地落實各項預防和控制措施,要求加強宣傳教育並作為全社會的共同任務。
根據國務院防治愛滋病性病協調會議的要求,在預防與控制愛滋病宣傳教育中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強調預防愛滋病宣傳教育是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
1.認真貫徹《中共中央關於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若干問題的決議》精神,宣傳黨中央、國務院一直高度重視愛滋病性病防治工作,並把它作為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一項內容。報導各級政府負責,各部門參與,全社會動員,協調配合、綜合治理,最大限度地減輕愛滋病給國家、社會、家庭和個人帶來危害的工作情況和成功經驗。
2.結合法制和道德教育,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血液製品管理條例》、《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及公民義務獻血和無償獻血的宣傳教育。對有意造成愛滋病性病傳播,觸犯有關法律、法規的重大案例要根據中央的宣傳精神和有關主管部門的意見適時予以報導。同時進行遵紀守法,嚴禁吸毒、販毒、嫖娼、賣淫,保持和發揚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潔身自愛、保持童貞、忠於配偶、白頭偕老等),樹立健康積極的戀愛、婚姻、家庭及性觀念的教育。
3.預防愛滋病、性病的宣傳教育是大眾媒介、宣傳教育部門和全社會的共同任務。
對廣大民眾的宣傳,要以大眾傳媒為主,開展有計畫、經常性的預防知識宣傳教育,採取民眾喜聞樂見、易於接受的宣傳形式,如公益性廣告、健康與生活話題等。各類院校、宣傳教育部門要在現行健康教育課程(活動)或民眾性健康教育活動中增加預防愛滋病性病的內容。營業性娛樂場所、流動人口聚集的場所和出國人員較多的單位要備有宣傳資料,開展適宜的宣傳教育活動。
對重點人群的宣傳要在衛生、宣傳和有關部門的統一協調安排下開展活動。要採取一些更有針對性的宣傳方式,如熱線電話、醫生諮詢或通過制訂鄉規民約的家庭、社區教育,以及由非政府和社區組織開展心理諮詢、同伴教育等進行宣傳。選擇性地報導這類活動的成功經驗和好典型,促進全社會,特別是社區對愛滋病預防工作的關心和參與。對婦女收教所、戒毒所、勞教所、監獄等場所的特殊人群的宣傳,在依法加強思想、文化、技術教育、心理健康諮詢及其他宣傳活動中增加預防控制愛滋病性病的內容。
各部門要對負責預防愛滋病宣傳教育的幹部,特殊人群的管理人員和有關預防愛滋病的熱線電話、諮詢機構的工作人員加強培訓和管理。
二、把握預防愛滋病宣傳教育內容的科學性、準確性和政策性
1995年11月衛生部疾病控制司制訂下發的《預防愛滋病性病宣傳教育提綱(試行)》介紹了愛滋病的病原、傳播途徑、預防手段等知識及開展宣傳教育原則、內容、政策和技術等,為各地、各部門開展愛滋病防治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提供了技術指導。經過一年的試行、修改後,可繼續作為愛滋病性病宣傳教育工作的參考檔案。針對目前存在的問題,特提出如下宣傳要點:
1.愛滋病的流行情況及其對個人、家庭、社會和經濟發展的嚴重危害。報導衛生行政部門公布的數據和情況,可用國內外的具體實例教育人們,如針對目前赴泰國、馬來西亞旅遊、探親和經商活動日益頻繁,適當宣傳東南亞地區的流行情況,以喚起人們的警覺。
2.愛滋病的傳播途徑和預防方法。要科學地宣傳愛滋病的主要傳播方式及主要高危行為,如共用注射器吸毒、不良性行為、使用沒有嚴格消毒器具的不安全拔牙、供輸血液、注射、美容或其他侵入人體的操作等;同時要告訴人們愛滋病不通過一般公共活動傳播,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恐慌。強調愛滋病是完全可以預防的,在提法中不宜用“絕症”“超級癌症”之類詞,應使用“愛滋病是一種目前尚無有效治癒方法但是完全可以預防的嚴重傳染病”的提法。
3.防止對愛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愛滋病病人的歧視宣傳,要明確:(1)歧視不利於預防和控制愛滋病的傳播,反而極易成為引起社會不安定的因素;(2)每個人都必須懂得預防知識和措施,否則都有感染愛滋病的可能;(3)感染者是無知和疾病的受害者,與其他病人一樣需要人們和社會給予人道主義的關心和幫助,即使是由於有過某種過失行為而感染愛滋病病毒也是受害者。要適當報導關懷幫助感染者和病人的典型事例。(4)了解愛滋病的傳播途徑,從我做起,從身邊的人做起,全社會共同來防護愛滋病。
三、其他有關問題宣傳原則
由於愛滋病的傳播,在相當程度上涉及法律、倫理道德和個人隱私等社會問題,防治工作中正確處理治本與治標宣傳的關係也具有很強的政策性。治本是結合法制和道德教育進行防病教育,治標是借鑑國外的某些成功經驗,如宣傳推廣使用保險套防病及吸毒者在戒毒前不共用注射器以防止愛滋病的傳播等。因此,要實事求是地理解治本的長期性和防病的緊迫性,講究宣傳策略和方法,其宣傳方式須與國情及其他相關政策協調一致。
1關於推廣使用保險套預防性病愛滋病傳播的宣傳
根據國務院批准衛生部下發的《關於加強預防和控制愛滋病工作的意見》中對推廣使用保險套的要求,結合防病話題告訴人們保險套不僅可以避孕,還能預防通過性途徑傳播的疾病,如B肝、C肝、性病、愛滋病等。同時要讓人們認識到保險套的防病作用是建立在正確使用的基礎上,理解保險套預防愛滋病的效果並不是100%,但遠比不使用保險套要安全。由於保險套具有避孕和防病的雙重功能,因此即使已經採用了上環或結紮等避孕措施,為了防病仍需使用保險套。
要避免將保險套作為賣淫佐證的報導。
2.有關愛滋病疫情的報導
各地要隨著疫情的發展,及時報導當地愛滋病的流行情況,幫助民眾認識愛滋病,自覺預防愛滋病。在愛滋病疫情報導中,凡涉及感染者、病人的個人情況,未經本人同意,任何單位或個人均不得公開泄露,電視影像的遮擋必須可靠。涉及愛滋病疫情的報導,數字要準確,發稿前應經當地衛生行政部門核實。
3.關於通過不規範、不安全的供輸血、注射、牙科檢查治療等侵入人體醫療操作傳播愛滋病的案例以及其他有關違法案例的報導,為不影響正常的執法管理和醫療衛生工作秩序,發稿前應經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及審理案件的公安、法務部門核實。
4.報導愛滋病治療藥物和防治成果時要特別慎重,必須經有關衛生行政部門核實。失實的報導,不但會誤導民眾產生消極影響,而且可能觸犯國家有關藥品法規,也有損國家形象。
發病原理
愛滋病病毒HIV病毒是一種殺細胞性病毒,此病毒主要在‘輔助性T淋巴細胞'內大量增殖使細胞破壞。而‘輔助性T淋巴細胞'是人體中極其重要的免疫細胞,它的破壞,逐漸導致免疫功能衰竭。這樣,即使一個對正常人來說是微不足道的感染,如小傷口或普通感冒,也可以致愛滋病人於死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