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德府通判廳記

順德府通判廳記

歸有光六十二歲時,調任順德通判,管馬政。通判是副職,明升暗降,他為此感到憤慨,曾連上乞休文而被上司擱置。馬政雖是閒職,他還是很認真地辦了一些實事,並以曠達的心情寫了兩篇文章記述這一段生活。《順德府通判廳記》是其中的一篇。

原文

余嘗讀白樂天《江州司馬廳記》,言自武德以來,慶官以便宜制事,皆非其初設官之制.自五大都督府,至於上中下那司馬之職盡去,帷
員與體在。余以隆慶二年秋,自吳興改悴邢州.明年夏五月茬任,實司那之馬政.今馬政無所為也,獨承奉太僕寺上下文移而已。所謂司馬之職盡去,真如樂天所云者。而樂天又言:江州左匡廬,右江、湖,土高氣清,富有佳境.守土巨不可觀游,惟司馬得從容山水間,以足為樂。而邢,古河內,在太行山麓.《禹貢》衡津大險,並其境內。太史公稱那棄亦津河之間一都會,其講俗擾有趙之風.余夙欲覽觀其山川之美,而日閉門不出,則樂天所得以養志忘名者,余亦無以有之。然獨愛樂天裸懷夾曠,能自適,現其所為詩,絕不類古遷請者,有無腳不平之意。則所言江州之佳境,亦偶窩焉耳!雖徽江州,其有不自得者錢?余自夏來,忽已秋中,頗能以書史自誤。顧街內無精廬,治一土室,瑞戶西向,寒風烈日,霖雨飛霜,無地可進。幾福亦不能具。月得體黍米二石。余南人,不慣食奉米,然休休污自謂識時知命,差不愧于樂天。因誦其語以為《廳記》。使樂天有知,亦以謂千載之下,乃有此同志者也。

譯文

我曾經讀過白居易寫的《江州司馬廳記》,文章說從唐高祖以後,眾多的官員可以酌事勢所宜,自行處理,不必請示,這都不是當初設定各級官職的制度.從五大都督府,到上中下郡司馬的職務都沒有了,惟有官的名額和體祿還在。我在隆慶二年(1568年)秋季自吳興調到邢州任副職.第二年夏季五月到任,實際上主持郡里的馬政,管畜牧及採購馬匹。而今馬政沒有什麼事可乾,只是收接轉發太僕寺的檔案而已。所謂司馬管的那些本職工作,都成過去的事了,真和白居易在文章里說的那樣。而白居易又說:九江左有廬山,右有長江、鄭陽湖,山高氣清,多有美好的景致。守土之臣不可觀游,惟有司馬可以從容徜徉于山水之間,以此為樂。而邢州位於黃河以北,古稱河內,性太行山下.《禹貢》提到的衡漳大地全都在其境內.司馬遷在《史記》中說邯鄲也是漳河之間的一個都會,當地的風俗習慣仍然有趙國之風。我一向想瀏覽它的山川之美,而終日閉門不出,於是白居易所得以養志忘名的遊歷山川之樂,我也無由得到。然而我獨愛白居易襟懷愉夷曠達,能自找適意;看他寫的詩,絕不像過去被遷滴的人,流姆無聊不平的情緒.那么白居易所描述的九江那美好的地方,也不過是偶爾寄託而已。雖蟄居九江,難道有什麼不自得嗎?
……我自夏天來到邢州,不覺已是秋季,頗能以讀書、史自娛。見官署裡面沒有書齋,就蓋了一間土房,而它的門窗向西,秋雨飛箱,無處可避。小桌子、床也不能置備。每月得傣祿黃米兩石。我是南方人,不習慣吃黃米飯,然而能寬容安閒,自以為識時知命,大致不愧於白居易.因此我讀著白居易的《江州司馬廳記》而寫了這篇《廳記》。倘若白居易有知,也可以說千年之後還有這樣志同道合的人了。

賞析

……這篇文章的開頭很巧妙,有如神來之筆引出唐代曾被貶為江州司馬的白居易,而且是讀他的《江州司馬廳記》。開頭一段的文字是不動感情的,但“同是天涯淪落人”的潛台詞已經不說自明,第二段感情波瀾起伏.白樂天諭居江州,猶有匡廬江湖之佳境可供養志忘名,可自己呢,亦失以有之,比白樂天的處境更差。但是,白居易雖然是個遷滴者卻沒有無聊不平之意,胸懷夷曠,能自適,是歸有光所贊同的.因此,“雖微江州,其有不自得哉”一語,既是說白居易,也是說自己。關於在順德的苦中自娛的情況,容容幾筆就帶過了。一則白居易寫文於前,歸有光寫文於後,同是寫被滴貶管馬政,總得另闢蹊徑;二則歸有光撰寫此文本意不在記敘在順德的瑣事,而在於抒發與白居易共鳴的情感.結尾處點睛之筆說得很明白:儒家的“樂夭知命”的思想,是白居易和歸有光所共有的。

作者簡介


歸有光 (1506~1571年 )
明代散文家。字熙甫,又字開甫,別號震川,又號項脊生,是“唐宋八大家”與清代“桐城派”之間的橋樑,被稱為“唐宋派”。江蘇崑山人。早年從師於同邑魏校。嘉靖十九年(1540年)中舉,後曾八次應進士試皆落第。徙居嘉定(今上海市嘉定縣)安亭,讀書講學,作《冠禮》、《宗法》二書。從學的常數百人,人稱"震川先生"。他考察三江古蹟,認為太湖入海的道路,只有吳淞江,而吳淞江狹窄,潮泥填淤,漸漸地就堙塞,只要合力浚治,使太湖的水向東流,其他的水道就可不勞而治,為此寫了《三吳水利錄》後來,海瑞以右金都御史巡撫應天十府,興修水利,主持疏通吳淞江時,許多方面均採用了他的建議。
嘉靖三十三年倭寇作亂,歸有光入城籌守御,作《御倭議》。嘉靖四十年他60歲始成進士,授湖州長興縣(今浙江長興縣)知縣。他重視教化,治政廉明。每逢處理訴訟事宜,務明事實真相。當時長興縣內盜賊極多,官府亂抓一批無辜者,他用計擒獲盜首,使獄中蒙冤受屈者30多人獲釋。後任順德府通判,專門管轄馬政。
隆慶四年(1570年)為南京太僕寺丞,留掌內閣制敕,修《世宗實錄》,有《震川集》、《三吳水利錄》等。卒於宮,卒年六十六歲。 葬於崑山城東南門內金潼里(今郵電局附近)。(今崑山有歸有光墓,為旅遊景點一)文學上,歸以散文創作為主,與擬古主義者對抗,力矯前後七子"文必秦漢"之論,並且取得較高的成就,使當時的文風有所轉變,對後世也有一定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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