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城市民政局

項城市民政局是項城市政府主管專項社會行政事務和社會保障工作的重要部門。主要負責專項社會行政事務管理、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社會救助與福利、服務軍隊和國防建設等方面的工作。先後獲得2002年度全省信訪工作先進單位;2003年度全省信訪工作先進單位;2003年被河南省人民政府授予“民政工作先進集體”;2004年被河南省民政 廳授予“河南省民政系統行風建設先進單位”。

機構職能

一、負責貫徹執行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開展調查研究,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民政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政策和民政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全市民政工作的改革與發展。

二、負責全市生產救災和社會救濟工作。及時核實並上報災情,組織全市抗災救災工作;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擬定並組織實施減災規劃,開展減災合作;組織、指導救災捐贈活動。

三、負責全市五保供養工作,承擔老年人、孤兒、五保戶等特困群體的權益保護和行政管理,指導全市福利院、農村敬老院、社區老年公寓的建設和管理。

四、負責特困群體救助和農村大病醫療救助工作。

五、負責組織全市擁軍優屬活動;研究提出各類優撫對象優待、撫恤、補助標準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亡撫恤標準;負責全市的優待金統籌工作,督促、檢查各項優撫政策的落實;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申報評定革命烈士和黨政機關、國家工作人員、人民警察傷殘等級;指導全市烈士紀念建築管理工作。

六、負責全市退役士兵、轉業士官、傷殘軍人的接收和安置,承辦退役士兵的工作分配手續,指導全市城鎮退役士兵待分配期間的管理、教育、培訓及軍地兩用人才的開發使用。

七、開展擁軍優屬、擁政愛民活動,維護軍人家屬的合法權益,協調軍地關係,開展軍民共建活動。承擔市雙擁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全市雙擁工作。

八、負責軍隊(含武警)離退休幹部、無軍籍退休職工的接收安置和管理服務工作。

九、負責全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實施,對上報的城市低保對象的進行調查核實,負責低保金的發放工作。

十、指導全市城鄉基層政權建設和基層民眾自治建設,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指導村民委員會依法開展村民自治工作,推動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十一、制定社區建設發展規劃和促進社區發展的政策措施,推進全市社區建設、指導社區管理服務工作,為老年人、殘疾人、優撫對象等提供社會福利服務,為社區居民提供便民利民服務。

十二、負責全市鄉鎮以上行政區劃的設立、撤消、更名、界線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全市行政區域界線的堪定工作,承辦與鄰縣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管理和邊界爭議的調處;負責全市行政區劃資料圖冊的審定。

十三、負責地名命名、更名的審核報批;指導全市地名管理工作;依法規範全市地名標誌的設定和管理;負責全市標準地名圖書資料的編纂和審定。

十四、負責全市婚姻登記及婚姻登記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婚姻介紹所的審查、登記、管理工作。

十五、負責全市殯葬管理工作,查處殯葬違法行為,規範和管理殯葬用品市場,推進全市殯葬改革。倡導移風易俗,厚養薄葬的社會氛圍,負責全市遺體的運送、美容、火化等殯儀服務。

十六、負責全市社團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和年度檢查工作;依照法規政策,規範和監督社團和民辦非企業單位活動,查處其違法行為。

十七、負責全市各類社會福利企業的年檢認證和新辦福利企業審核報批工作;擬定全市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指導社會福利設施建設和管理工作;監督落實社會福利企業扶持保護政策。

十八、指導全市慈善工作,開展孤兒救助、白內障患者復明等項目,組織和指導扶貧濟困等社會互助活動。

十九、負責全市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工作,為其返回家鄉提供方便。

二十、制定老齡事業發展規劃,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指導全市老齡工作,承辦市老齡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二十一、負責全市兒童收養登記管理工作。

二十二、負責全市社會福利彩票發行工作,審批、管理全市社會福利募捐義演活動。

二十三、負責革命烈士紀念陵園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二十四、負責全市經營性公墓的審報和管理工作。

二十五、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項城市民政局設辦公室、優撫股、安置股、財務股、社會事務股、救災救濟股、基層政權股、社會福利股、區劃地名股、老齡股等10個股室。

下屬機構

局屬事業單位有項城市婚姻登記處、民間組織管理所、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辦公室、救助站、雙擁辦、軍隊離退休幹部休養所、農村養老保險辦公室、社區服務中心、殯葬管理處、殯儀館、公墓、社會福利有獎募捐辦公室、項城市福利院、秣陵鎮福利院、項城市慈善會、復退軍人精神病康復院等16個事業單位。

地理位置

地址:張莊大街9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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