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關市曲江區監察局

1、辦公室。 4、執法監察室。 5、紀檢監察室。

單位職能
內設機構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的規定,監察機關履行下列職責:
(一)檢查國家行政機關在遵守和執行法律、法規和人民政府的決定、命令中的問題。
(二)受理對國家行政機關、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行政紀律行為的控告、檢舉。
(三)調查處理國家行政機關、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
(四)受理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不服主管行政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決定的申訴,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由監察機關受理的申訴。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監察機關履行的其他職責。
韶關市曲江區監察局於1994年6月與中共韶關市曲江區紀委合署辦公,一個機構,兩塊牌子,內設8個職能室。
1、辦公室。其職能為:組織、協調、督促機關各職能室的工作;負責與紀委委員以及有關部門的聯絡;負責全委會、常委會和委、局領導辦公會、紀檢監察工作會議等重要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全區黨紀政紀案件管理工作;審核以本委、局名義印發的文稿;編寫紀檢監察工作信息;負責文書、檔案、機要、保密以及辦公自動化建設工作;負責全縣紀檢監察組織機構、幹部隊伍的管理和情況綜合;負責本機關的組織人事、黨務、工會、計畫生育及退休幹部管理工作;管理財務、車輛、接待等機關後勤服務工作。
2、黨風廉政建設室。其職能為:監督檢查和綜合分析全區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組織全區性或重要的黨風廉政建設檢查活動;會同有關部門抓好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工作和預防、治理腐敗工作以及建立廉政檔案工作;編寫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信息;承擔區委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區委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3、監察綜合室(掛區政府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牌子) 。其職能為: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區糾風工作計畫,檢查指導、綜合分析全區糾風工作情況,參與有關部門和行業的糾風工作,組織行風評議活動;負責監察局特邀監察員的選聘和聯絡工作;承擔區政府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4、執法監察室。其職能為:負責監督檢查黨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和國家法律、法規、決定、命令的情況;組織重要的專項執法監察活動;參與查處行政監察對象失職、瀆職和重大責任事故的案件。
5、紀檢監察室。其職能為:承辦幹部違法及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和其它重要、複雜案件的核實、檢查工作並提出處理意見;協調、指導基層紀檢監察機關查處違反黨紀政紀案件工作;受理司法機關移送黨員和監察對象違反黨紀政紀案件。 6、案件審理室。其職能為:審理報上級審批、備案的案件和本委、局檢查處理的案件;審理鎮、區直單位報批或備案的案件;受理黨員和監察對象不服黨紀、政紀處分的申訴;複審、覆核有關案件;負責本機關處分決定的執行落實和解除行政處分以及回訪教育工作;監督檢查下級紀檢監察機關處分決定的執行情況;承擔監察局在行政訴訟中的應訴事宜。
7、信訪室(舉報中心) 。其職能為:負責辦理民眾來信、來訪事項;受理涉及黨風黨紀和政風政紀問題的檢舉、控告、申訴;核查部分信訪案件線索,辦理一些時間緊急、情節簡單的案件和打擊報復舉報人的案件;督促、催辦轉下級紀檢監察機關承辦的控告、申訴問題和其他重要的信訪問題;編報重要的信訪信息。
8、宣傳教育室。其職能為:負責反腐保廉、黨紀、政紀教育;宣傳紀檢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主管本區紀檢監察工作的新聞報導工作;擬定並組織實施紀檢監察幹部的業務培訓計畫;負責起草本機關的工作計畫、報告、總結、主要領導講話稿和其它重要的檔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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