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韶關市曲江區委、韶關市曲江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曲江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韶曲聯[2010]4號),設立韶關市曲江區交通運輸局,為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其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交通運輸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訂有關規範性檔案,組織擬訂全區公路、水路和城市公共運輸運輸等交通運輸行業的發展規劃。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規劃,指導公路、水路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引導交通運輸業最佳化結構、協調發展。
(二)負責涉及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組織協調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和管理。
(三)承擔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的監管責任。負責路政、運政和港口管理;負責城市公共運輸(含計程車)、道路客貨運輸、道路客貨運輸站(場)、機動車維修、運輸服務業、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水路運輸、水路運輸服務業、船舶代理、港口、碼頭及港航設施建設使用岸線的行業管理。
(四)承擔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組織協調公路、水路有關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及造價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管理和維護,承擔有關重要設施的管理和維護。
(五)負責交通基本建設資金的管理和監督,協調或參與交通建設資金的籌集,負責局管交通資金的撥付和監管,指導貨物港務費稽徵管理工作。
(六)指導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負責公路、水路有關交通戰備工作。
(七)擬訂交通行業科技發展規劃,指導、監督交通行業技術標準和規範的實施,指導公路、水路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八)指導監督全區交通運輸行政執法工作。
(九)組織、協調和參與管理公路、水路交通行業利用外資、對外合作與交流工作。
(十)承辦區人民政府和上級交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職責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設備管理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宣傳、保密、督辦、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交通信息化建設和管理工作。
(二)規劃基建股
組織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擬訂全區交通運輸行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專項計畫;負責交通運輸基本建設項目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初審上報工作;指導公路建設、養護、管理;協調、監督公路工程項目招投標及工程造價管理工作;監督檢查公路建設養護的安全生產及工程質量;組織交通工程項目竣工驗收;負責交通運輸綜合統計。
(三)綜合運輸股
監督管理城市公共運輸(含計程車)、道路客貨運輸、道路客貨運輸站(場)、機動車維修、運輸服務業、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等工作;組織協調重大節假日城鄉客運、重點貨物運輸及緊急物資運輸的工作;負責道路運輸統計工作;按規定承擔物流市場有關管理工作;組織協調道路、水路等多種運輸方式的銜接工作;監督管理水路運輸、水路運輸服務業、船舶代理、港口、碼頭、航道及港航設施建設使用岸線等工作;組織協調重點物資和緊急情況水路運輸和港口規劃、建設項目審核上報工作;
(四)法制安全股
負責有關規範性檔案審核、普法教育、依法行政和路政管理工作;承擔交通運輸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執法監督工作;負責交通運輸執法業務培訓和執法證的管理工作;負責交通運輸行業和交通工程建設的安全生產監管;負責水路運輸、港口安全生產監管工作;指導和監督鄉(鎮)政府對橫水渡的管理工作。組織、指導交通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按規定組織或者參與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全區交通行業“三防”(防洪、防火、防風)、交通科技、質量管理工作及安全生產事故統計上報工作;指導、監督交通行業技術標準、計量、規範的實施;指導交通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負責碼頭、渡口渡船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及指導下屬單位安全、保衛工作。
(五)財務審計股
組織編制部門預、決算;負責機關及指導下屬單位的專項資金、資產管理、內部審計以及利用外資等工作;負責局管交通資金的拔付及監管。
(六)人事股(區交通戰備辦公室)
負責機關和指導下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離退休人員服務和黨群等工作;按規定管理下屬單位領導幹部;貫徹執行國家交通戰備工作的政策、法規,並在本地區交通通信基礎建設中提出貫徹國防建設的有關要求;編制交通戰備工作計畫和重點交通目標保障方案;組編國防交通運輸保障隊伍,完成上級下達的戰時、緊急時期各項動員和道路保通任務。
(七)綜合行政執法分局(副科級)
指導、監督全區交通運輸行政執法工作。承擔全區航道、交通運輸(道路運政、水路運政、公路路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等方面的監督檢查、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工作;組織查處違規違法案件,組織、協調全區統一或專項執法行動及跨區域的交通執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