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福來

察長,三級高級檢察官。 1965年調原晉南檢察分院。 自1978年重返政法戰線以來,先後擔任處(科)長、分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等職。

韓福來 男,1939年10月出 生,山西平陸人。中共黨員。畢業於成人自考(法律專業)。現任山西省人民檢察院運城分院副檢 察長,三級高級檢察官。 主要業績: 1955年參加工 作,曾在縣商業局、組織部工作, 1965年調原晉南檢察分院。自1978年重返政法戰線以來,先後擔任處(科)長、分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等職。多年來,在認真履行領導職責的同時親自參與辦理重大疑難案件120餘起。出庭支持公訴中以案說法、機敏善辯。巧用“欲擒敵縱”,從串供中獲取新證使賄賂案告破;瞄準癥結吃透案情,以確鑿證據制服了投毒殺妻犯;抓住人犯漏嘴線索窮追不捨,使搶劫殺人犯伏法;析微釋疑明“初情”,查出歷歲啞巴孩子強姦殺老框案的原由;深入核查證據使“兒媳打死婆母兒子包庇其妻案”顯露意外事件的真相,“殺人犯”無罪獲釋;負重壓、排乾擾,秉公查明臨符縣公安局長“佝私案”;周密布署,從昆明、廣州緝獲兩名經濟案犯。分管的經濟、法紀、稅務檢察等項工作連年在全省名列前茅,為當地政治穩定、社會安定、經濟發展做出了貢獻,多次受到省、他表彰。先後被評為優秀共產黨員、山西省十佳檢察官、模範檢察幹部、全國優秀公訴人,被省檢察院、省勞動競賽委員會,省委、省政府各記一等功1次,1998年最高人民檢察院為其記一等功。總結的《經受公開檢驗,維護法律威嚴》被編入《優秀公訴人出庭苦奉》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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