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生平
韓晉卿(生卒年不詳),字伯修,北宋官吏,密州安丘(治今安丘)人。以《五經》中第,任肥鄉、嘉興主簿。後曾任平城令,通判應天府,知同州、壽州。在職明審決斷,幹練有政績,甚有名聲。升任刑部郎中,入為大理卿。正直敢言,甚為神宗稱許,疑難案件多令其決斷。
宋史記載
韓晉卿,字伯修,密州安丘人。為童子時,日誦書數千言。長以《五經》中第,歷肥鄉嘉興主簿、安肅軍司法參軍、平城令大理詳斷、審刑詳議官,通判應天府,知同州、壽州,奏課第一,擢刑部郎中。
元祐初,知明州,兩浙轉運使差役法復行,諸道處畫多倉卒失敘,獨晉卿視民所宜而不戾法指。入為大理少卿,遷卿。
晉卿自仁宗朝已黃訟臬,時朝廷有疑議,輒下公卿雜議。開封民爭鶉殺人,王安石以為盜拒捕斗而死,殺之無罪,晉卿曰:「是斗殺也。」登州婦人謀殺夫,郡守許遵執為按問,安石復主之,晉卿曰:「當死。」事久不決,爭論盈庭,終持之不肯變,用是知名。
元豐置大理獄,多內庭所付,晉卿持平考核,無所上下。神宗稱其才,每讞獄雖明,若事連貴要、屢鞠弗成者,必以委之,嘗被詔按治寧州獄,循故事當入對,晉卿曰:「奉使有指,三尺法具在,豈應刺候主意,輕重其心乎?」受命即行。
諸州請讞大辟,執政惡其多,將劾不應讞者。晉卿曰:「聽斷求所以生之,仁恩之至也。苟讞而獲譴,後不來矣。」議者又欲引唐日覆奏,令天下庶戮悉奏決。晉卿言:「可疑可矜者許上請,祖宗之制也。四海萬里,必須系以聽朝命,恐自今庾死者多於伏辜者矣。」朝廷皆行其說,故士大夫間推其忠厚,不以法家名之。卒於官。
葉康直,字景溫,建州人。擢進士第,知光化縣。縣多竹,民皆編為屋,康直教用陶瓦,以寧火患。凡政皆務以利民。時豐稷為谷城令,亦以治績顯,人歌之曰:「葉光化,豐谷城,清如水,平如衡。」
曾布行新法,以為司農屬。歷永興、秦鳳轉運判官,徙陝西,進提點刑獄、轉運副使。五路兵西征,康直領涇原糧道,承受內侍梁同以餉惡妄奏,神宗怒,械康直,將誅之,王安禮力救,得歸故官。
元祐初,加直龍圖閣,知秦州。中書舍人曾肇、蘇轍劾康直諂事李憲,免官,究實無狀,改知河中府,復為秦州。夏人侵甘谷,康直戒諸將設伏以待,殲其二酋,自是不敢犯境。進寶文閣待制、陝西都運使。以疾請知亳州,通浚積潦,民獲田數十萬畝。召為兵部侍郎,卒,年六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