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生平
綜述
主角原名賀方,因空難魂穿至北宋熙寧二年(1069)關西秦州成紀縣下龍灣村一個名為韓岡的秀才身上。因軍中醫療事得官,協助王韶開拓河湟(對應史書中的熙河開邊),藉助後世帶來的一些科學知識,做出了一些發明,逐漸改變宋朝與遼國的軍事力量對比,並滅亡西夏(見書中章節:金城可在漢圖中1-22章,枕慣蹄聲夢不驚1-25章)。
仕途概覽:韓岡雖因新法的幫助得官,藉助後世的知識以及在看出熙寧變法的局限性後,並未因自己是王安石的女婿而全面倒向變法運動。而是繼續研習橫渠先生張載之學問,並自創氣學,與王安石、程頤等各流派爭奪在天子及世人面前的話語權,即書中提到的道統之爭(見書中章節:第六卷 上六之卷——九州驚雷),這是本書最大的看點。
回到過去之後,作者並沒有因為來自後世而讓主角大開金手指(僅僅對一些科普知識做出了宣傳),也沒有像一般小說那樣大肆抄襲古人詩詞來博取盛名。而是將科學理論體系包裝進大儒張載的關學及其自創的氣學中,希冀通過“格物致知”之理,並藉助其所著《三字經》、《蒙學》及《自然》期刊,來逐漸開啟民智,讓後來人能繼續走在自然科學的道路上。韓岡高舉關中學派格物致知的旗幟與新黨、舊黨、以及理學爭奪在天子及世人面前的話語權。
書中,韓岡並未因為來自後世,想要改變社會而將儒學一腳踩死;也並未因鬥爭的需要而降低配角的智商,尤其是與當時的名臣,如王安石、文彥博、呂惠卿等人的鬥爭都寫得極為出彩。他融入了所生活的北宋世界,遵循一定的官場規則,但也不是全盤接受,而是試圖潛移默化地改變世界。
在個人感情方面,並未因來至後世而特立獨行,遵循當時的社會風氣。韓岡現共有妻妾四名,正妻為王安石次女王旖,妾室為周南(京中花魁),嚴素心,韓雲娘(韓家童養媳,時稱“養娘”)。
落魄書生
熙寧二年,西夏進攻陝西,韓岡兩個哥哥皆死於王事,韓岡在外匆忙歸家,淋雨生一場大病,父母為了韓岡變賣家產,又遭遇遭村里正李癩子逼債,李癩子為了謀奪韓家的田地,與縣城押司陳舉設計讓韓岡前往縣衙服差役,看守兵器庫,既可以放火掩蓋貪污罪狀,也可以殺掉韓岡。但韓岡反而殺死放火的人,趁機指認縣衙衙役班頭黃大瘤,陳舉迫不得已只得逼黃大瘤自盡。
陳舉一計不成又生一計,在縣令讓韓岡前往甘谷城犒勞軍士時,讓與其私通的星末部劫奪給養殺掉韓岡,所幸得到了雄武軍節度判官吳衍所派遣的王舜臣的援助,順利擊退來犯的星末部,到達甘谷城。
韓岡看到大戰過後的甘谷城傷病無人醫治,就自願留下照顧傷員,整飭傷兵營,得到甘谷的守將張守約的欣賞,舉薦韓岡,並得王韶等人共同舉薦, 以三班借職身份勾管路中各處傷病事宜。
官職
至書中章節為日覓月議乾坤(下),韓岡所任官職,以年為準,特列如下:
年 份 | 履 歷 | 本官、差遣、寄祿官、爵位、功臣號等全稱 | 出 處 |
熙寧二年 (1069) | 閏十一月,由王韶、吳衍和張守約三人推薦差遣為秦鳳路經略安撫使司勾當公事兼理路中傷病事宜,其中張守約只推薦“理路中傷病事宜”一項,十二月獲得批准。 | 秦鳳路經略安撫使司勾當公事兼理路中傷病事宜。 | 第一卷第40章 第一卷第44章 |
熙寧三年 (1070) | 二月,過流內銓銓試,以布衣入官,本官密縣縣尉,差遣秦鳳路經略安撫使司勾當公事兼理路中傷病事宜。 | 密縣縣尉、秦鳳路經略安撫使司勾當公事兼理路中傷病事宜。 | 第一卷第60章 |
五月,以功升本官試銜知萊州錄事參軍事。 | 試銜知萊州錄事參軍事、秦鳳路經略安撫使司勾當公事兼理路中傷病事宜。 | 第二卷第13章 | |
六月,定新差遣管勾秦鳳路緣邊安撫使司機宜等事兼理路中傷病事宜。 | 試銜知萊州錄事參軍事、管勾秦鳳路緣邊安撫使司機宜等事兼理路中傷病事宜。 | 第二卷第17章 | |
七月,以古渭大捷升本官威勝軍判官。 | 威勝軍判官、管勾秦鳳路緣邊安撫使司機宜等事兼理路中傷病事宜。 | 第二卷第20章 | |
十二月,因昭文相公韓絳徵辟,加臨時差遣管勾鄜延路中傷病事宜。 | 威勝軍判官、管勾秦鳳路緣邊安撫使司機宜等事兼理路中傷病事宜、並管勾鄜延路中傷病事宜。 | 第二卷第26章 | |
熙寧四年 (1071) | 四月,取消臨時差遣管勾鄜延路中傷病事宜,另加差遣簽書通遠軍軍事判官。 | 威勝軍判官、管勾秦鳳路緣邊安撫使司機宜等事兼理路中傷病事宜、並簽書通遠軍軍事判官。 | 第二卷第32章 |
九月,以河湟開戰,臨時再加差遣管勾軍中轉運事。 | 威勝軍判官、管勾秦鳳路緣邊安撫使司機宜等事兼理路中傷病事宜、並簽書通遠軍軍事判官、管勾軍中轉運事。 | 第二卷第33章 | |
十一月,以軍功升本官安化軍節度判官,隨即特旨改朝官太子中允(京官以上自動獲得散官,朝官以上自動加勛騎都尉),並改差遣熙河路經略安撫使司機宜文字,權發遣通判鞏州軍州事。 | 給事郎、安化軍節度判官\太子中允、熙河路經略安撫使司機宜文字、權發遣通判鞏州軍州事、騎都尉。 | 第二卷第35章 | |
熙寧五年 (1072) | 二月,以河湟決戰,加差遣管勾軍中轉運事。 | 給事郎、太子中允、熙河路經略安撫使司機宜文字、權發遣通判鞏州軍州事、管勾軍中轉運事、騎都尉。 | 第二卷第36章 |
五月,以河湟事畢、抗詔不尊等因,罷去所有差遣。 | 給事郎、太子中允、騎都尉。 | 第二卷第45章 | |
七月,以河湟功勞晉本官國子監博士。 | 給事郎、國子監博士、騎都尉。 | 第二卷第47章 | |
八月,過鎖廳試。 | 給事郎、國子監博士、騎都尉。 | 第三卷第4章 | |
熙寧六年 (1073) | 三月,過省試,列一百五十七名,轉本官太常博士。 | 給事郎、太常博士、騎都尉。。 | 第三卷第17章 |
三月,殿試第九。 | 給事郎、太常博士、騎都尉。 | 第三卷第18章 | |
三月,面見皇帝,得加貼職集賢校理 | 給事郎、太常博士、集賢校理、騎都尉。 | 第三卷第20章 | |
九月,遷本官右正言,得差遣知白馬縣事。 | 給事郎、右正言、集賢校理、知白馬縣事、騎都尉。 | 第三卷第26章 | |
熙寧七年 (1074) | 四月,以處置流民事務、加強事權,特旨改差遣權發遣提點開封府界諸縣鎮公事。 | 給事郎、右正言、集賢校理、權發遣提點開封府界諸縣鎮公事、騎都尉。 | 第三卷第33章 |
十二月,改差遣判軍器監事,特賜緋銀魚袋。 | 給事郎、右正言、集賢校理、判軍器監事、騎都尉、特賜緋銀魚袋。 | 第三卷第41章 | |
十二月,郊祀後,特旨越級遷起居舍人,晉直龍圖閣,升通直郎(按郊祀一次散官升五階來算,韓岡之前得到的散官應該是給事郎),晉上騎都尉。 | 通直郎、起居舍人、直龍圖閣、判軍器監事、上騎都尉、特賜緋銀魚袋。 | 第三卷第43章 | |
熙寧八年 (1075) | 十二月,以援救受到襲擊的邕州,改差遣廣南西路轉運副使,並管勾軍中轉運事。 | 通直郎、起居舍人、直龍圖閣、廣南西路轉運副使、管勾軍中轉運事、上騎都尉、特賜緋銀魚袋。 | 第四卷第11章 |
熙寧九年 (1076) | 四月,以奇襲崑崙關、收復邕州之功,特旨超遷考功郎中,擢龍圖閣直學士,改差遣廣南西路轉運使,晉輕車都尉(這是歷階而轉)。 | 龍圖閣直學士、通直郎、考功郎中、廣南西路轉運使、輕車都尉、特賜緋銀魚袋。 | 第四卷第17章 第四卷第18章 |
七月,以對交趾作戰,以原職兼安南道經略招討副使,並管勾軍中轉運事。 | 龍圖閣直學士、通直郎、考功郎中、廣南西路轉運使、兼安南道經略招討副使、並管勾軍中轉運事、輕車都尉、特賜緋銀魚袋。 | 第四卷第18章 | |
熙寧十年 (1077) | 八月,以滅交趾之功,晉朝散大夫,遷右司郎中(按制,待制以上官遷轉,前行郎中當遷為左司郎中或右司郎中,而後文提到韓岡任右司郎中已經是在面見富弼的時候,由此可知,此次本官升遷應升為右司郎中),升龍圖閣學士,晉上輕車都尉,封臨淄縣開國伯,食邑七百戶,特旨加食實封一百戶(爵位也是在見富弼的時候提到的,按制,初授爵位一般是食邑七百戶,食實封一百戶),並卸去安南道經略詔討副使和隨軍轉運使職務。 | 龍圖閣學士、朝散大夫、右司郎中、廣南西路轉運使、上輕車都尉、臨淄縣開國伯、食邑七百戶、食實封一百戶、特賜緋銀魚袋。 | 第四卷第25章 第四卷第31章 第四卷第34章 |
十二月,以廣南西路事畢,改差遣京西路都轉運使,並賜紫金魚袋。 | 龍圖閣學士、朝散大夫、右司郎中、京西路都轉運使、上輕車都尉、臨淄縣開國伯、食邑七百戶、食實封一百戶、特賜紫金魚袋。 | 第四卷第28章 | |
元豐元年 (1078) | 十一月,以襄漢漕運開通事宜成功,加食邑四百戶。 | 龍圖閣學士、朝散大夫、右司郎中、京西路都轉運使、上輕車都尉、臨淄縣開國伯、食邑一千一百戶、食實封一百戶、特賜紫金魚袋。 | 第四卷第43章 |
十一月,以襄漢漕運開通、獻牛痘功勞,晉右諫議大夫,晉護軍(歷階而轉),特旨加食邑七百戶、食實封三百戶(這個一直要到第五卷第3章里才知道,那時候韓岡是食邑一千八百戶、食實封四百戶。按制,降麻官每次加是食邑七百戶、食實封三百戶,剛好對得上。另外,改差遣不會更動食邑和食實封,所以只能是本次加的)。 | 龍圖閣學士、朝散大夫、右諫議大夫、京西路都轉運使、上輕車都尉、臨淄縣開國伯、食邑一千八百戶、食實封四百戶、特賜紫金魚袋。 | 第四卷第43章 第五卷第3章 | |
十二月,改差遣同群牧使, | 龍圖閣學士、朝散大夫、右諫議大夫、同群牧使、護軍、臨淄縣開國伯、食邑一千八百戶、食實封四百戶、特賜紫金魚袋。 | 第四卷第44章 | |
元豐二年 (1079) | 六月,以北地軍事緊急、備顧問之故,特加差遣同樞密院都承旨。 | 龍圖閣學士、朝散大夫、右諫議大夫、同群牧使兼同樞密院都承旨、護軍、臨淄縣開國伯、食邑一千八百戶、食實封四百戶、特賜紫金魚袋。 | 第五卷第8章 |
六月,以守備河東之故,改差遣知太原府事,河東路經略安撫使兼兵馬都總管。 | 龍圖閣學士、朝散大夫、右諫議大夫、知太原府事、河東路經略安撫使兼兵馬都總管、護軍、臨淄縣開國伯、食邑一千八百戶、食實封四百戶、特賜紫金魚袋。 | 第五卷第8章 第五卷第9章 | |
十二月,以河東事畢,遷通奉大夫,加檢校工部尚書,晉上護軍,晉東萊郡開國郡公,加食邑二千二百戶、食實封八百戶。 | 龍圖閣學士、通奉大夫、右諫議大夫、檢校工部尚書、知太原府事、河東路經略安撫使兼兵馬都總管、上護軍、東萊郡開國郡公、食邑四千戶、食實封一千二百戶、特賜紫金魚袋。 | 第五卷第15章 | |
元豐三年 (1080) | 五月,加端明殿學士,改差遣判太常寺兼提舉厚生司、太醫局。 | 端明殿學士兼龍圖閣學士、通奉大夫、右諫議大夫、檢校工部尚書、判太常寺兼提舉厚生司、太醫局、上護軍、東萊郡開國郡公、食邑四千戶、食實封一千二百戶、特賜紫金魚袋。 | 第五卷第17章 |
十二月,趙頊中風,先由向皇后預確認差遣侍講資善堂,後由趙頊詔書親自確認。同時,擬任參知政事,辭不受。 | 端明殿學士兼龍圖閣學士、通奉大夫、右諫議大夫、檢校工部尚書、判太常寺兼提舉厚生司、太醫局、資善堂侍講、上護軍、東萊郡開國郡公、食邑四千戶、食實封一千二百戶、特賜紫金魚袋。 | 第五卷第24章 第五卷第25章 第五卷第26章 | |
十二月,以功加貼職資政殿學士、翰林院學士,因避人言,遂辭端明殿學士、龍圖閣學士,改貼職資政殿學士兼翰林學士。 | 資政殿學士兼翰林學士、通奉大夫、右諫議大夫、檢校工部尚書、判太常寺兼提舉厚生司、太醫局、資善堂侍講、上護軍、東萊郡開國郡公、食邑四千戶、食實封一千二百戶、特賜紫金魚袋。 | 第五卷第28章 | |
元豐四年 (1081) | 元月,以雁門關陷落,不任館伴使而去翰林學士銜,改差遣樞密副使兼河東路制置使。 | 樞密副使、資政殿學士、通奉大夫,右諫議大夫、檢校工部尚書、河東路制置使兼資善堂侍講、上護軍、東萊郡開國郡公、食邑四千戶、食實封一千二百戶,特賜紫金魚袋。 | 第五卷第31章 |
六月,不奉詔而入京,罷去臨時差遣河東路制置使,並加食邑四千戶、食實封一千八百戶。 | 樞密副使、資政殿學士、通奉大夫、右諫議大夫、檢校工部尚書、資善堂侍講、上護軍、東萊郡開國郡公、食邑八千戶、食實封三千百戶、特賜紫金魚袋。 | 第五卷第38章 | |
六月,以非詔入京及失察所舉之人等罪,辭樞密副使及河東路制置使,未許之。後再辭樞密副使,許之。七月,以功賜功臣號,擢禮部侍郎,晉光祿大夫,賜檢校太尉、上柱國。授宣徽北院使,掌院事。晉萊國公,加食邑三千戶、食實封一千戶,辭國公及加食邑、食實封不受。 | 推忠協謀同德守正佐理翊戴功臣、宣徽北院使、資政殿學士、光祿大夫、禮部侍郎、檢校太尉、上柱國、東萊郡開國郡公、食邑八千戶、食實封三千戶、特賜紫金魚袋。 | 第五卷第39章 | |
十二月,以誤教太子趙煦之罪,辭宣徽北院使、資政殿學士,並請降本官、散官、爵位,未許之,並改任皇宋大圖書館館長。 | 推忠協謀同德守正佐理翊戴功臣、(資政殿學士)、(宣徽北院使)、光祿大夫、禮部侍郎、檢校太尉、皇宋大圖書館館長、上柱國、東萊郡開國郡公、食邑八千戶、食實封三千戶、特賜紫金魚袋 | 第六卷第1章 | |
元佑元年 (1082) | 二月初,平太皇太后高滔滔、蔡確逆黨,十三日後,以兩制以上官選舉,先就樞密副使,再任參知政事,晉爵齊國公,加食邑二千戶、食實封八百戶。 | 推忠協謀同德守正佐理翊戴功臣、資政殿學士、光祿大夫、禮部侍郎、檢校太尉、參知政事兼皇宋大圖書館館長、上柱國、齊國公、食邑一萬戶、食實封三千八百戶、特賜紫金魚袋。 | 第六卷第7章 |
元佑四年 (1087) | 九月,晉宰相(散官自動晉級為特進以上。按制,韓岡本官三年一遷,應升為戶部侍郎,而晉升為宰相之後,則遷升為禮部尚書。)。 | 推忠協謀同德守正佐理翊戴功臣、特進、禮部尚書、檢校太尉、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兼皇宋大圖書館館長、上柱國、齊國公、食邑一萬戶、食實封三千八百戶、特賜紫金魚袋。 | 第六卷第15章 |
元佑十五年 (1098) | 大議會召開,以宰相任滿,離京回鄉。永興軍、秦鳳、熙河、寧夏、甘涼五路四十萬禁軍廂軍皆聽其指揮。 | 推忠協謀同德守正佐理翊戴功臣、資政殿大學士、開府儀同三司、禮部尚書、檢校太尉、判京兆府、兼關西五路宣撫使、兼皇宋大圖書館館長、上柱國、齊國公、食邑一萬戶、食實封三千八百戶、特賜紫金魚袋。 | 第七卷第248章 第七卷第254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