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役種類
韓國對男性實行徵兵制。大韓民國國軍各軍種兵役長度為:陸軍及海軍陸戰隊24個月,海軍26個月,空軍28個月。“因良心拒絕服役者”(ConscientiousObjector)會被判刑監禁。對於身體檢查未合格者、體育或學業成績有特殊表現者、一些取得國外永久居留權且未在國內停留超過一年者可免除兵役。目前大韓民國政府正在研究縮短兵役長度的方案。韓國兵役法規定,凡是20到30歲的男性公民經兵役廳體檢合格均服從國家兵役制度,任何人不得違抗。根據體檢結果、兵役、服役期限的不同,現今韓國分五種服役制度:
5級:得過嚴重疾病但可獨立生活者,需接受短期軍事培訓。
4級:身體較健康,可嘗試1年的簡單軍事訓練。
3級:需服役22個月,身體受過傷但恢復良好,可執行軍事任務。
2級:需服役26個月,是基本現役。
1級:需服役3年,身體狀況特別好而且本身從事相關行業者,一般為空軍和海軍。
免服條件
1)6級現役精神異常者,重大疾病和殘疾人。2)為國家做出重大貢獻者。
3)高學歷或國小文化水平,醫生或神職人員等特殊行業。
4)到了服役年紀但卻負擔3個人及以上生活的。
5)紋身超過全身皮膚1/3的男性。
6)34歲以上的男性。
7)剝奪政治權利者,服兵役是一種公民權利,剝奪了政治權利自然就失去了服兵役的資格。
8)在亞運會奪得金牌或奧運會奪得獎牌的選手。
此外,身高高於一定高度或者低於一定高度的男人也不用服役,體重過輕或過重的男人也不用服役,因為部隊里的裝備不能穿戴。但是具體身高和體重的尺度並沒有公布 。
延期服役
1)在學中,在大學期間或是研究生在學,出國留學等都可以申請最多兩次的兵役延期。2)意外傷害。
服役期限
士兵的服役期限,陸軍是24個月,海軍26個月,空軍是28個月。海空軍服役期限較長,是因為這些兵科對技術和熟練度有較高的要求。海軍、空軍與陸戰隊以測試志願者來選拔人員。現役兵多數成為陸軍的士兵,志願役者也能以下士階級入伍,也有人以士兵身份入伍,而後邁向下士、軍官的路。據說軍方相當歡迎役男服志願役,擔任士官、軍官等。雖然也有資助大學生學費、畢業後擔任軍官這樣的制度設計,以確保人才,但因服役期限要6到7年,這個制度不怎么受歡迎。
兵役特點
另一方面,1990年代又獨創了一種「常勤預備役」的制度。韓國軍為建立使組織合理化、效率化的替代戰力,曾試辦過的制度,目前各地有所謂由預備軍要員編成的「國土防衛師」(以防衛後方地區為主)。人員由現役兵當中選拔。他們和現役兵一樣要服役26個月,但是住在軍營外,這是和現役兵最大的不同。到1998年為止,常勤預備役的士兵在服役期間,前12個月在第一線部隊的營區內居住,和一般士兵服同樣的勤務,之後的14個月轉入國土防衛師,居住在營區外。到了1999年則是26個月都在營區外居住。由於可以住自己家裡,讓許多現役兵十分羨慕,不過要被指定服常勤預備役的人,最重要的是要有好運氣。
韓國的兵役制度還有一獨特之處,就是所謂的「KATUSA(=KoreanAugmentationtotheU.S.Army,駐韓美軍附編韓軍)」,指的是被派往駐韓美軍的韓國士兵。他們服勤和日常生活都和美軍一起,待遇仍以一般的韓國兵為準。服勤環境和福利比一般的韓國兵得好,空閒時間又多,不少人志願擔任KATUSA。目前是以英語能力檢定的結果來選拔人員。
兵役制度
義務警察
另外還有「義務警察(簡稱義警)」和「戰鬥警察(簡稱戰警)」兩種獨特的制度,服此種勤務等同於服一般兵役。由於警察也是需要許多人力的工作,因此部份現役兵會被調去服警察役。義務警察擔任交通指揮和一般巡邏的任務,戰鬥警察則是在戰時以武裝警察身份維持治安,平時的任務則是有示威活動時負責警戒、規範和鎮壓。1980到90年代,屢次在電視新聞中出現的,就是這類戰鬥警察的機動隊。他們不屬國防部,而是由警察廳管轄,退伍後則成為備役的陸軍伍長。
除了以上各種兵役或準兵役之外,還有人要成為「公益勤務要員」。這是為了沒有成為現役兵的人,在1990年代創立的制度。
沒有進入軍中服兵役的這些人,將到各地方自治團體、公共團體,擔任公共服務人員的工作。一般而言,他門會被派往各市、區、洞(相當於我國直轄市的區)公所,擔任行政補助員、山林監視員、地下鐵站務人員、兵役業務人員等等的工作。這是屬於行政自治部所屬的最基層的公務人員。
服勤期間較一般陸軍士兵長,為28個月。除此之外,也有人被派到到醫療資源缺乏的偏遠農漁村擔任公共保險醫療、或是到國防工業、國家政策後援事業任職一定的期限。
轉役
服役期滿者即「轉役(退伍)」。轉役雖然就是除隊,但役別若嚴格地說,就是有事時召集的基準。18歲以上還沒有被徵兵的人屬於「第一國民役」,依體檢結果再分為「現役」或「補充役」。「現役」指的是現役兵和常勤預備役兵,「補充役」指的是擔任公益勤務要員工作者。除此以外的屬於「第二國民役」,在有事時實施勤勞動員,連這個也不行的就列入「免役」。服現役和補充役者期滿之後,即轉為「預備役」,此為「轉役」。
預備役
預備役者組成「國土防衛後備軍」,有事時由各國土防衛師指揮動員的預備兵力。預備軍又分為「動員預備軍」和「鄉防(國土防衛)預備軍」。動員預備軍是在有事時由第一線部隊召集的預備兵力,而鄉防預備軍則是本身居住地召集的地區防禦部隊。
預備軍的士兵,自轉役的次年起須服8年的預備役,士官和軍官按階級,服預備役期限從40歲到56歲不等。而預備軍的訓練是在轉役後的連續7年內實施,不分階級。預備軍的階級和轉役時的階級相同,伍長在轉役後成為「預備役伍長」,戰時即以此為本身的階級。他們在轉役後每年仍有義務接受一定日數的預備役訓練。第1年到第4年,每年須受4到5天的訓練,第5年到第7年則為3天。大學生、研究生和教師每年可減免1天,擔任警察和消防員者則不須受預備軍訓練。如此,預備役期滿後再成為「民防衛隊員」。到過韓國訪問的人,一定曾經在白天突然聽到空襲警報的嗚嗚聲,路上車子都停住,人們都到最近的建築物內躲避。這是以往每個月都有的「民防衛訓練」,近年來則是每年只進行4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