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農村經濟委員會

主要職能2、綜合協調農業和農村工作,組織制定有關農業和農村工作的政策;負責全市農業和農村經濟的調查研究和綜合分析,提供相關信息數據;研究提出涉及“三農”問題的對象、措施、壯大縣域經濟和農村小康建設意見;負責市政府涉及“三農”工作的督辦和落實。 8、按國家農業各產業技術標準,組織實施農業有關產業產品、無公害農產品及綠色食品的質量監督和農業植物新品種的保護工作;負責種子、農藥、化肥等農業投入品的質量監督管理工作。 衣黎明(黨組副書記、副主任),協助主任負責農委和新農辦日常工作,機關黨的建設和機關建設,負責人事、組織、目標管理、青團、統戰、老幹部、工會等方面工作。

主要職能

2、綜合協調農業和農村工作,組織制定有關農業和農村工作的政策;負責全市農業和農村經濟的調查研究和綜合分析,提供相關信息數據;研究提出涉及“三農”問題的對象、措施、壯大縣域經濟和農村小康建設意見;負責市政府涉及“三農”工作的督辦和落實。
3、組織起草種植業等農業產業的法規、規章。研究擬定農業產業政策,引導農業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農業資源的合理配置和產品品質的改善;提出有關農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價格、大宗農產品流通、農業信貸、稅收及農業財政補貼的政策性建議;
4、研究提出深化全市農村經濟體制改革意見;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集體經濟組織、合作經濟組織建設;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政策,調節農村經濟利益關係,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耕地使用權流轉工作。
5、研究制定全市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方針政策及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組織協調菜籃子工程和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預測並發布農業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等農村經濟信息。
6、組織農業資源區劃、生態農業和農業可持續發展工作;提導農用地、宜農灘涂、宜農濕地,農村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
7、制定農業科研、教育、技術推廣及其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實施科教興農戰略;組織重大科研和技術推廣項目的遴選及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展工作。
8、按國家農業各產業技術標準,組織實施農業有關產業產品、無公害農產品及綠色食品的質量監督和農業植物新品種的保護工作;負責種子、農藥、化肥等農業投入品的質量監督管理工作。
9、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的保護;負責監督管理漁業水域自然保護區;擬定市漁業行政執法監督措施,依法保護和利用漁業資源;查處漁業違法行為;指導全市水產養殖、捕澇、加工流通的開發工作;指導漁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和集體經濟組織合作經濟組織建設。
10、承辦市政府有關農業方面的涉外事務,組織有關國際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
11、承辦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12、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聞 然(黨組書記、主任),農委全面工作。
衣黎明(黨組副書記、副主任),協助主任負責農委和新農辦日常工作,機關黨的建設和機關建設,負責人事、組織、目標管理、青團、統戰、老幹部、工會等方面工作。協助主任分管機關黨委;負責設施農業(養殖業)、農業生產管理、土地管理(含土地規劃、征占地等)、重大災害應急管理、節能減排和污染源普查等方面工作;分管秘書處(人事)、科技處、水產處、種植業處、園藝所、水產站、農廣校、推廣站、植保站、土肥站、種子站。
姚 實(黨組成員、副主任),負責計畫財務、產業化龍頭企業管理、農業項目管理、招商引資、農信擔保、協調金融、扶貧等方面工作;協助主任分管綜合處;分管計財處、產業化處、扶貧辦。
梁爾連(黨組成員、副主任),負責縣域經濟、新農村建設協調指導、能源建設管理、安全生產(含企業管理和行業消防管理等)及相關應急管理、創城(含文明城和衛生城)、農村各項事業(含文化、交通、體育事業;農民體協)、農村環境整治(含四清四改、環境衛生等)和辦實事工作;分管縣域經濟處、協調指導處、能源辦。
李士凱(黨組成員、紀檢組長),負責機關紀檢監察監督、廉政建設、糾風、績效考核以及行政執法管理、信訪、農村社會穩定、農村及機關綜合治理、重大民情處理、重大事件應急管理、農業保險、土地承包管理和農民合作社等方面工作。分管法規處、經管站。
崔 鵬(黨組成員、副主任),分管綜合處、市場處、信息辦、質檢中心、執法大隊。

機構設定

1、秘書處(財務處)
協助委領導處理日常工作,協調相關政務工作;負責重大會議的組織、文電、保密、檔案、人事、老幹部、政務信息、市民投訴、綜合治理、保衛與督察等項工作;負責有關委內綜合性檔案的起草工作;擬定委機關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農業涉外事務手續辦理;
負責委機關財務管理、直屬單位的財務和國有資產的監管工作,負責國家和省有關農業項目投資監督。
處長:劉培軍
2、綜合處
負責全市農業和農村的綜合協調以及綜合性調查、研究、分析、匯總工作;指導農村經濟結構調整和農業現代化示範區建設工作;負責提出涉及“三農”問題的對策與措施、壯大縣域經濟和農村小康建設的意見;研究提出全市農業與農村經濟發展中長期規劃、深化全市農村經濟體制改革意見,指導農村經濟體制改革,承辦農村工作會議、負責會議議定事項、領導交辦事項的協調、督辦工作;負責農業刊物編輯,市級刊物組稿與新聞宣傳等方面工作。
處長:李紹悅
3、政策法規處
研究擬定全市農業和農村經濟政策;提出對農業和農村經濟實行引導、支持、保護、調控的政策建議;負責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政策,調節農村經濟利益關係,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耕地使用權流轉工作;組織起草農業方面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章並監督檢查實施工作;指導農業法制宣傳教育;承擔農業行政複議工作;負責農村涉地信訪工作;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契約管理等工作;組織對農村經濟收支、農民收入與負擔情況的調查與監測工作;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建設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處長:羅長虹
4、農業產業化處(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
貫徹執行國家農業產業化政策,擬定全市農業產業化發展規劃、創匯農業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全市農業產業化工作的綜合、協調、調查研究及統計與數據分析;負責農業招商引資工作,負責督察、協調、指導農業大項目管理與實施工作;指導農業產業化經營服務體系和市場體系建設;研究國外農業發展動態;組織農業對外經濟技術交流、合作;協調我市與有關國際農業組織或機構的合作,交流事務。
負責擬定全市農村扶貧開發工作的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檢查、指導貧困地區扶貧開發項目的落實情況;協調社會各界的扶貧工作,組織市直機關定點幫扶工作;組織對農村扶貧開發情況進行統計和動態監測;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市扶貧資金分配方案,指導監督扶貧資金的使用;承辦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處長:劉世敏
5、扶貧辦主任:霍建平
6、種植業管理處
負責研究提出種植業發展規劃和重大農業技術措施,指導種植業結構和布局調整;參與提出耕地保護、補償與改良的政策措施;發布農情信息;指導救災備荒種子、化肥等生產資料的儲備和調撥工作;指導種子等產品的質量監督、檢驗工作;協調指導農藥、化肥等農業投入品的質量監督的有關具體工作;指導種子及其資源品種審定和進出口審查工作;擬定植物檢疫法規和有關標準的工作並監督實施,組織農業植物內檢工作;負責全市農業現代化園區的規劃與管理;組織協調農業生產管理;負責全市農村能源工作,推廣沼氣、節能炕灶等技術;指導農村能源的綜合、循環利用與開發。
處長:李紀瑩
7、能源辦
主任:蘇暢
8、科教處
擬定全市農業科技、教育發展規劃與政策,承辦實施科教興農戰略工作;負責農業科研站所的業務協調、指導管理及隊伍建設工作;負責農民科技和農民職業技能培訓工作;承辦科研和推廣項目的遴選及實施工作;管理農業科技成果;組織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工作,負責農業教育工作;負責農用地、宜農灘涂、宜農濕地的開發利用、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工作;負責農業科技研發體系和推廣體系建設;負責全市農村勞動力轉移。
負責全市農業信息網路建設與管理工作,擬定全市農業中長期信息發展規劃,指導農業各行業信息系統建設;負責呈報農業信息與政務信息。
處長:李勁松
9、信息辦主任:
主任:龔 俊
10、縣域經濟處:
處長:曲春鳳
11、協調指導處
處長:陳艷傑
12、農產品市場處(市綠色食品辦公室)
提出大宗農產品和重要的農業生產資料的流通及價格政策建議,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服務一體化;協調菜籃子工程建設;預測並發布農業各行業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等農村經濟信息;引導農業資源的合理配置和產品品質的改善;組織協調農業投入品的質量檢驗及農業有關產業產品的技術和質量地方標準的擬定;負責並參與全市農業生產資料市場整頓,配合有關部門依法打擊制售偽冒假劣農資行為。協調無公害農產品基地建設;組織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地方標準的擬定;負責農業初級產品的質量監管工作。
處長:陳素艷
13、水產處
擬定全市漁業經濟發展規劃;指導漁業產業結構調整;指導全市水產養殖、捕撈、加工工作;負責水生野生動物的保護;依法對全市漁業水域實施安全監管;監督管理漁業水域自然保護區,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漁業資源;負責漁業科技項目的研究與技術推廣工作。
處長:李世明

辦公地址

鞍山市鐵東區南勝利路1號

工作要點

鞍山市農委2013年依法行政及“六五”中期普法工作要點
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精神,更好實現《鞍山市農委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六五”規劃》,推進我市農業依法行政工作。特制定鞍山市農委2013年依法行政工作要點。
一、指導思想
緊緊圍繞發展縣域經濟,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戰略任務,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精神(以下簡稱《綱要》),忠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促進鞍山老工業基地的全面振興和建設和諧鞍山,切實遵守和執行農業方面的法律法規,切實維護農民的各項合法權益,依法促進農民增收、農業增效,全面推進全市的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二、工作任務
1、健全科學民主決策機制,提高依法決策水平。
以建立和完善科學民主決策機制為目標,農委各部門要研究制定農業行政決策和合法性論證的程式規定,提高農業決策行為的科學性和民主性。
2、強化宣傳,搞好培訓。
(1)領導和農委機關幹部、各類行政執法人員要以《領導幹部法律知識讀本》為主要學習內容,將新法規以及農業方面政策法規的學習貫穿到平時的業務學習之中,要努力提高農業依法辦事、依法決策的能力和水平。
(2)組織參加市法制辦舉辦的行政執法人員資格考試工作。
(3)定於5月中旬聘請有關專家集中對農業執法人員和業務部門人員進行培訓,培訓後考試作為執法人員上崗依據。
(4)積極做好組建成立農業綜合執法支隊工作,為農業綜合執法做好基礎性工作。
(5)建立健全行政執法目標責任制,四月份完成農委行政執法職責彙編工作。
(6)配合市依法治市辦公室成立農業專家講師團。
市農委將把依法行政工作作為考核農業各項工作完成的重要內容,並將其納入全年目標考核工作當中。市農委將對各部門的學習情況進行全程監督,並適時進行考核檢查。
三、深入開展普法活動,切實提高依法辦事、依法行政的水平
深入開展全市農業行政機關的普法宣傳教育活動。2013年,全系統領導幹部學習相關法律知識的時間不少於20天,學習重點採取自學為主,集中學習為輔的方式進行。學習內容主要是: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行政許可法》、《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業法》、《行政複議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和農業行政業務工作相關的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同時配合市政府法制辦舉辦的農業行政機關執法人員“雙證”、“雙卡”換證考試與培訓工作。
四、充分發揮農業行政機關的職能作用,保證依法行政工作真正到實處
2013年,我們要著力構建鞍山農業法治的基本框架,基本實現鞍山市農業系統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管理,逐步走向法制化、規範化、科學化,使農村經濟和社會各項事業步入法制化軌道。
要繼續抓好政務公開工作,自覺接受農村社會和人民民眾的監督,特別是在農村經濟發展工作中,要進一步加大農業行政執法力度,建立健全農業行政執法的網路制度、責任制度及農業行政執法的考評制度,使農業行政執法工作確實為農業經濟發展、農村社會穩定、農民生活富裕起到保駕護航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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