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定理
(1)等底等高的兩個三角形面積相等;
(2)等底(或等高)的兩三角形面積之比等於其高(或底)之比;
(3)在兩個三角形中,若兩邊對應相等,其夾角互補,則這兩個三角形面積相等;
(4)若在同一線段的同側有底邊相等面積相等的兩個三角形,則連結兩個三角形的頂點的直線與底邊平行。
所謂面積法,就是利用面積相等或者成比例,來證明其他的線段相等或為成比例線段的方法。
(1)等底等高的兩個三角形面積相等;
(2)等底(或等高)的兩三角形面積之比等於其高(或底)之比;
(3)在兩個三角形中,若兩邊對應相等,其夾角互補,則這兩個三角形面積相等;
(4)若在同一線段的同側有底邊相等面積相等的兩個三角形,則連結兩個三角形的頂點的直線與底邊平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