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實施
自2012年起,國家組織實施面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畫(以下簡稱貧困地區專項計畫),即在普通高校招生計畫中專門安排適量招生計畫,面向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生源,實行定向招生,引導和鼓勵學生畢業後回到貧困地區就業創業和服務。
具有貧困地區戶籍或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三年學籍的考生方可報考。
政策“走樣”
一些地方出現的政策執行“走樣”的苗頭也值得警惕。海南一貧困縣高中老師告訴記者,不少重點高校的貧困專項和定向招生中,並未限定農村戶籍要求,導致越來越多縣城領導不再送子女到省城讀書,而是送往貧困縣高中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