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對象法

面向對象法(Object Oriented,OO),是針對面向過程提出的,是區別於傳統的結構化的新方法、新思路。它將客觀世界由許多不同種類的對象構成,每一個對象都有自己的內部狀態和內在運行規律,不同對象的相互聯繫和作用構成了完整的客觀世界。面向對象法它是一種圍繞對象進行系統分析和系統設計,用面向對象的工具建立系統的方法。這種方法可以普遍適用於各類信息系統開發,但是不能涉足系統分析以前的開發環節。

面向對象法從分析組成系統的對象開始,是基於數據抽象的類的組合的自底向上的開發方法,由四個基本步驟組成:標示對象和定義類;組織類之間的關係;在類層中構造框架;建立可復用的類庫和系統總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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