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轉換價值

非轉換價值是指在可轉換債券持有人不行使轉換權或發行者不行使強制贖回權時,該債券所具有的原有一般債券的價值。它又稱為可轉換債券底價,即可轉換債券市價的低限,它等於普通公司債的市價。

非轉換價值的計算公式

非轉換價值 非轉換價值

根據債券評價基本模式,其計算公式為:

式中:P為非轉換債券價值;It 為債券每年利息額;M為債券到期日本金(面值);i為貼現率,即投資者要求的最低報酬率;n為可轉換債券尚余的期限(年)。

非轉換價值 非轉換價值

[案例]某可轉換公司債券面值為1000元,期限10年,名義利率10%,市場平均利率為9%,轉換價格為50元,則:

由於債券名義利率高於市場平均利率,故其市價高於面值,這意味著可轉換債券的最低價值為1064元,即使普通股市價下降,該債券也可與一般債券一樣按該底價進行交易。顯然,可轉換債券非轉換價值與普通股市價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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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1 宋獻中,吳思明編著.中級財務管理.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20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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