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十) 加強公安通信、公安裝備現代化建設。
(十一) 承辦縣委、縣政府和市公安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1、辦公室(指揮中心)
掌握全縣公安工作情況,收集、分析、反饋各類公安信息;起草並審核以公安局名義印發的重要檔案、會議報告;負責接待、檔案、文電收發和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後勤保障服務和機關安全工作。
2、政工科
負責公安隊伍建設及民警教育訓練,爭先創優和文體工作;負責局機關機構設定人員編制以及幹部任免、調配、工資福利和民警警銜的審核報批工作。
3、警務督察大隊
負責對全局及全體民警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的情況進行監督管理和警務督察,查處民警違法違紀案件;負責信訪工作。
4、法制科
承擔各類治安、刑事案件的審核把關,受理複議治安行政案件、勞動教養案件,對執法活動實施監督,抓好公安法制建設。
5、戶政科
負責全縣戶籍日常管理,暫住人口管理及居民身份證的頒發、換領等工作。
6、出入境管理科
負責出入境證件受理、審批,查處各類出入境違法犯罪活動。
7、刑警大隊
承擔全縣各類刑事案件的偵破,組織、指導基層派出所偵破一般刑事案件;負責各類刑事案件的審訊、起訴工作和拘留、逮捕任務的執行;開展刑事技術鑑定。
8、緝毒隊(縣禁毒委員會辦公室)
承擔縣禁毒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事務;負責查處全縣毒品案件,開展禁毒宣傳教育。
9、經濟案件偵查大隊
負責全縣經濟犯罪案件的偵查,依法打擊經濟領域違法犯罪活動,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
10、治安大隊
負責全縣治安管理工作和基層派出所建設;負責指導、監督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負責全縣特種行業以及公共場所的治安管理;負責全縣非軍事用槍枝、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負責維護大型民眾性活動的治安秩序,及時處置重大治安事件;負責全縣非正常死亡的屍檢、處理工作。
10、巡警大隊
負責城區治安巡邏和安全防範工作,接處110報警求助,維護城區的治安秩序,依法查處城區街面發生的各類治安案件。
11、看守所
負責各類在押人員的日常管理、思想教育和留所服刑人員的監督改造工作。
12、拘留所
負責各類治安拘留人員、司法拘留人員的管理教育工作。
13、派出所(13個)
負責駐地鄉(鎮)的各項治安管理、安全防範工作及社會治安調查工作;查處轄區各類治安案件,協助偵破一般刑事案件。
14、交警大隊(交警事業編制)
負責全縣城鄉道路安全管理、宣傳教育,維護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負責公路巡邏和交通肇事案件的查處。
15、消防大隊(武警現役編制)
負責全縣消防監督、火災預防和撲救工作;查處火災事故和案件;組織培訓各種社會消防隊員,負責消防隊伍建設。
領導分工
局黨委書記、局長薛小勇主持全盤工作;
局黨委副書記、政委劉學負責隊伍建設、黨務工作和機關管理工作,分管聯繫紀委、警務督察大隊、政工科、辦公室、法制科和交警大隊;
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馬光明負責治安、戶政和派出所工作,分管聯繫治安大隊、戶政科、出入境管理科和威戎、古城、曹務、雷大、李店、仁大、八里、靈芝、界石鋪、紅寺、甘溝、四河派出所;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賈向暉負責刑偵、經偵和緝毒工作,分管聯繫刑警大隊、經偵大隊、緝毒隊;
局黨委委員、副政委陳萬學負責城區治安防控、工青婦和教育訓練工作,分管聯繫機要通信科、巡警大隊、國保大隊和消防大隊;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樊建武負責城關派出所工作;
局黨委委員、紀委書記竇志德負責紀檢督察、計畫生育工作,分管聯繫看守所、拘留所、武警中隊;
局黨委委員、督察長張針安協助政委劉學、紀委書記竇志德抓好隊伍建設和紀檢督察工作。
局黨委委員、交警大隊長劉永勇協助政委劉學分管交通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