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羊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三)負責依法行使全區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和監督政府有關職能部門履行安全生產職責。 (六)負責綜合監督管理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 (七)負責區域內鐵路道口、鐵路交通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

基本信息

負 責 人:楊軍
職 務:局長
辦公地址:成都市西華門街19號市政府3辦公區13樓

主要職責

(一)負責貫徹國家、省、市、區安全生產重大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加強監督管理;負責指導、協調各部門、街道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整治;負責組織協調重大事故及較大影響的一般事故的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參與組織、協調重大事故和較大影響的一般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負責指導、協調全區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負責承辦區政府、區安監委召開的會議和重要活動,督促、檢查區政府、區安監委會議決定事項的落實情況。
(二)負責綜合管理全區安全生產工作;組織起草全區安全生產工作安排、計畫,擬訂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安全生產方面的政策、工商貿行業及有關綜合性安全生產規章規程、標準意見的實施。組織制定全區安全生產發展規劃;定期分析和預測全區安全生產形勢,研究、協調和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三)負責依法行使全區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和監督政府有關職能部門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實施安全生產綜合目標管理和考核工作,依法對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督檢查,並對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四)負責依法行使安全監督職能;依法監督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和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依法進行查處;參與建設工程安全設施的“三同時”審查驗收工作。
(五)負責發布全區安全生產信息,綜合管理全區安全生產傷亡事故統計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分析工作;依法組織、協調或參與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組織、指揮和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
(六)負責綜合監督管理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
(七)負責區域內鐵路道口、鐵路交通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
(八)負責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涉及安全生產的事項進行行政許可,代核發證照、驗收;按照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許可證的規定,負責代發及監督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使用管理工作。
(九)負責指導、協調全區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組織實施對工商貿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安全培訓、安全諮詢等工作的監督檢查。
(十)負責組織、指導全區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工作,依法組織、指導並監督生產經營單位主要經營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安全資格考核工作;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
(十一)負責依法監督檢查驗收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依法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職業衛生和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
(十二)負責承辦區委、區政府和省、市安監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安監局設3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工作目標、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人事管理、隊伍建設、機構編制、紀檢監察、離退休人員管理和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後勤、固定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負責全區安全生產事故統計;負責全區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分解和考核工作;負責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資格審查工作;負責開展安全生產交流與合作;牽頭組織有關部門(單位)對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二)安全監督管理一科(掛“政策法規科”牌子)。依法監督管理全區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社會培訓、檢測檢驗、安全評價等中介機構,對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誌的生產和使用進行監督管理;負責綜合協調建設工程和技術改造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三同時”的監督管理;負責安全生產專家組有關工作;起草有關地方性政策措施;擬訂工商貿行業安全生產標準;擬訂全區安全生產發展規劃和科技規劃;負責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指導全區安全生產新聞宣傳工作,發布全區安全生產信息;負責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負責全區安全生產、職業衛生培訓和安全資格考核工作;指導全區安全生產重大科學技術研究、申報和推廣;牽頭組織全區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檢查,依法監督區級有關部門(單位)、街道貫徹落實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安全標準、安全規範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情況,對相關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行監督管理;指導區級有關部門(單位)、街道安全生產專項檢查和專項整治工作;依法監督冶金、有色金屬、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電力等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依法查處工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負責相關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整改工作;依法監督工商貿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負責職業危害申報工作;負責職業危害隱患整改工作;向相關部門和機構提供職業衛生監督檢查情況;負責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的職業衛生“三同時”審查及監督檢查;監督相關行業安全標準化工作;負責相關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參與相關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三)安全監督管理二科(掛“行政審批科”牌子)。依法監督化工、石油(煉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天然氣、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等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以及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依法組織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負責相關行業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隱患整改工作;負責監督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企業安全標準化建設工作;監督相關行業安全標準化工作;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和信息統計的規章、規程和標準;指導全區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和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和演練,監督檢查其他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和演練;負責全區安全生產和職業危害信息統計工作;承擔安全生產應急值守、事故接報處置工作;分析安全生產形勢,發布預警信息;負責相關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參與相關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承辦區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一)區安監局機關配備行政編制6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科級領導職數3名。
(二)機關後勤服務人員統一按成委辦〔2010〕30號文的相關規定聘用和管理。

其他事項

(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的職責分工。
1.區安監局負責起草全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地方性政策措施,負責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頒發管理,負責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的職業衛生“三同時”審查及監督檢查,負責職業衛生檢測、評價技術服務機構的資質認定和監督管理,負責職業危害因素檢測、評價、勞動者職業健康監護等信息的匯總、分析,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有關違法違規行為。
2.區人社局(區公務員局)負責依據職業病診斷結果,做好職業病人的社會保障工作。
3.區衛生局負責監督管理職業病診斷與鑑定工作,組織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和專項調查,開展職業健康風險評估,組織職業病的檢查和救治,負責醫療機構放射性危害控制的監督管理,負責職業病報告的管理,組織開展職業病防治科學研究。
4.區總工會依法參與職業危害事故調查處理,反映勞動者職業健康方面的訴求,提出意見和建議,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二)成都市青羊區安全生產監察執法大隊為區安監局直屬正科級參照公務員法管理行政執法機構,配備行政執法類事業編制7名,其中:大隊長1名,副大隊長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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