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羊區國家稅務局

根據工作職責,成都市青羊區國家稅務局內設行政機構、派出機構和事業單位。 一、內設機構成都市青羊區國家稅務局內設機構設定10個,級別為正科級。 (五)徵收管理科研究制定稅源管理和推行徵收管理的辦法、措施,組織實施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處理執行稅收征管法規、條例中的有關事項;負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和稅收資料等的管理;牽頭組織對征管質量的綜合考核;負責組織征管軟體的推廣和套用;負責組織納稅服務工作規範、操作規程、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檔案的落實。

成都市青羊區國家稅務局為正處級全職能局。根據工作職責,成都市青羊區國家稅務局內設行政機構、派出機構和事業單位。
一、內設機構
成都市青羊區國家稅務局內設機構設定10個,級別為正科級。
(一)辦公室
制定本局的年度工作計畫、有關工作制度;負責本局的後勤保障工作;處理日常政務,起草和審核有關檔案和報告;負責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文電處理、文書檔案、信訪、機要保密、政務調研、政務信息、督查檢查和外事工作;承擔稅收宣傳、新聞發布;負責辦公自動化的推廣套用;負責固定資產管理和財務管理等行政事務。
(二)政策法規科
稅收政策、法規的宣傳和貫徹落實;對稅收執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研究制定具體的管理辦法、措施;負責有關稅收優惠政策的審核和審批;稅收調研和政策執行中存在問題和意見的反饋;依法審核規範性檔案;處理行政複議、聽證、訴訟、賠償等涉稅法律事務,參與重大案件的覆核審理等工作。
組織實施增值稅、消費稅、車輛購置稅、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等的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等辦法;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參與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負責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
(三)收入核算科
制定稅款徵收的管理辦法,稅收會計、統計和信息數據的分析匯總,組織並檢查稅款入、退庫,開展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稅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工作;承擔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工作;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套用工作。
(四)納稅服務科(對外稱辦稅服務廳)
受理稅務登記(減免申請及有關優惠政策申請);負責納稅申報、稅款徵收(包括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抄報稅、進項發票認證、票表稽核);發布欠稅公告;資格核定(包括一般納稅人的資格認定);辦理髮票購領、繳銷;開展面向納稅人的有關稅法宣傳;處理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等。
(五)徵收管理科
研究制定稅源管理和推行徵收管理的辦法、措施,組織實施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處理執行稅收征管法規、條例中的有關事項;負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和稅收資料等的管理;牽頭組織對征管質量的綜合考核;負責組織征管軟體的推廣和套用;負責組織納稅服務工作規範、操作規程、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檔案的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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