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河道治理工程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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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河道治理工程管理局
一、基本情況
青海省河道治理工程管理局於 2001 年 12 月 4 日經省政府同意、省編委批准成立,是隸屬省水利廳領導的縣級公益性事業單位,下設辦公室、財務科、工程科和綜合科四個職能科室,現有職工 27 人,負責全省河道治理建設項目的統一管理,是省管河道治理工程的項目法人。
二、主要職責
1 、負責組織省管河流河道治理項目初設檔案的編制、審核、上報;
2 、負責按照基建程式和批准的規模、內容、標準組織工程建設
3 、負責辦理河道治理工程質量監督、工程報建和主體工程開工報告的報批手續;
4 、負責組織對項目的監理、施工、材料及設備等進行招標,簽署有關契約檔案;
5 、負責組織編制上報河道治理項目建設計畫並管理項目建設資金;
6 、按照有關驗收規定和程式,組織工程建設驗收工作;
7 、負責河道治理工程建成後的運行管理工作;
8 、負責與項目所在地政府及有關部門協調解決河道治理工程建設外部環境等有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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