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財政局

青島市財政局

青島市財政局(簡稱市財政局)是負責本市財政收支、財稅政策、財政監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的市政府組成部門。

基本信息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財政、稅收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全市財政、稅收、相關國有資產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有關政策和財務會計制度並組織實施。

(二)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擬訂全市財政、稅收、相關國有資產管理的中長期規劃及改革方案;分析預測巨觀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各項巨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研究財稅發展戰略,擬訂市與區(市)及國家與企業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

(三)承擔市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編制年度市級預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匯總全市財政決算;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市級預算草案及執行情況,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市級決算草案;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完善轉移支付制度。

(四)負責全市稅政管理工作,提出地方性稅收立法計畫,擬訂市管理許可權內的稅收政策;負責耕地占用稅、契稅的徵收管理。

(五)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審批或申報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立項;負責政府性基金、行政事業性收費徵收管理;管理市級預算外資金和財政專戶;管理財政票據;制定彩票管理有關制度和措施,管理彩票市場和彩票資金。

(六)組織制定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市級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負責制定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

(七)負責制定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按規定負責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制定需要全市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並組織實施。

(八)負責審核和匯總編制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組織收繳企業國有資本收益;制定並組織實施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參與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

(九)參與擬訂市級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制定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負責政府投資項目預算、決算審核、批覆;負責對政府投資項目的財政性資金進行監督管理和跟蹤問效;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市級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編制市級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

(十一)擬訂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承擔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組織貸款的管理工作;管理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開展財稅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十二)組織實施國家會計法律、法規、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負責管理全市的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承擔全市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工作;承擔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管理有關工作。

(十三)負責全市農業綜合開發管理工作;指導和推動全市農村綜合改革。承擔市農業綜合開發領導小組和市農村綜合改革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四)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

(十五)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財政局設21個職能處室(局):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擬訂局機關工作制度、工作計畫並監督實施;組織擬訂本局信息化建設發展規劃、技術標準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文電、新聞宣傳、機要、檔案、安全保密、應急管理、信訪、政務公開、督查督辦、會議組織等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局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本系統信息化建設工作。

(二)研究室

分析預測巨觀經濟和財稅形勢並提出有關政策建議,參與制訂各項巨觀經濟政策;研究我市財政發展戰略和財政政策;負責重要財稅改革方案的研究和協調;分析生產、流通、分配、消費各方面的財經動態,調研財政經濟工作中出現的各種問題並提出建議;研究分析涉外財經問題,負責與國(境)外財經交往與合作事宜;負責局機關綜合性文稿起草、信息等工作。

(三)法規稅政處(掛行政審批處牌子)

審核上報財政、稅收、相關國有資產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立法計畫,組織擬訂有關法規、規章草案;審核其他法規、規章草案中有關財政稅收的條款;承擔局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國家賠償費用管理工作;承擔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組織全市財政系統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提出實施稅制改革和地方性稅種增減、稅目稅率調整、減免稅以及對市級財政影響較大的臨時性特案減免稅等重大事項的建議;提出關稅和進口稅收政策建議;擬訂市管理許可權內的稅收政策;開展稅源調查分析;承辦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辦公室交辦的有關事項;負責地方稅務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統一承擔本部門有關行政許可和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辦理工作。

(四)預算處

提出財政政策、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和中長期財政規劃的建議;編制年度市級預決算草案,辦理預算追加事宜;承擔市級預算審核、批覆、調整工作;審核、編制、調整預算單位基本支出預算;承擔市級部門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及項目庫管理工作;承擔市與中央、省和市對區(市)的體制結算以及市對區(市)的轉移支付工作,匯總年度全市財政預算;管理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

(五)國庫處

組織預算執行及分析預測;組織執行總預算會計、行政單位會計及政府會計制度;組織擬訂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管理市級財政和預算單位賬戶、財政決算及總會計核算;負責市級財政資金調度;承擔國庫現金管理的有關工作。

(六)政府採購監督管理處

擬訂政府採購規章制度和有關政策;擬訂年度市級單位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和有關限額標準;負責市級單位政府採購計畫編制審核,採購方式審批;負責有關政府採購代理機構的審核、監督、考核等工作;承擔政府採購信息管理、聘用專家管理、投訴處理、市級集中採購機構考核與業務指導等工作。

(七)綜合處

承擔國土資源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擬訂相關財政政策;提出所聯繫部門和單位的年度預算安排建議,審核其年度財務決算;提出有關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管理住房改革資金;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土地、礦產等國有資源收入政策;擬訂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審批和申報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立項;承擔彩票管理的有關工作;承擔清理規範公務員津貼補貼的具體工作;制定財政票據管理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八)行政政法處

承擔行政、政法、外事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擬訂相關財政政策;擬訂行政性經費的財務管理制度和國(境)外機構人員生活待遇標準,參與擬訂監獄、勞教等系統有關財務管理辦法;提出所聯繫部門和單位的年度預算安排建議,審核其年度財務決算;承擔統一著裝管理有關工作。

(九)教科文處

承擔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擬訂相關財政政策;擬訂事業單位通用的財務管理制度,擬訂新聞、出版和電影行業的財務管理制度;提出所聯繫部門和單位的年度預算安排建議,審核其年度財務決算;承擔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具體工作,按規定管理重大科技專項資金。

(十)經濟建設處

承擔交通、環保、建設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擬訂相關財政政策;提出所聯繫部門和單位的年度預算安排建議,審核其年度財務決算;管理基本建設有關項目資金;擬訂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承擔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參與協調重大自然災害恢復重建。

(十一)農業處(掛市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牌子)

承擔農業、林業、水利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擬訂相關財政政策;擬訂財政支農資金管理辦法和相關行業財務管理制度;提出所聯繫部門和單位的年度預算安排建議,審核其年度財務決算;管理支農專項資金,管理政策性農業和扶貧專項貸款貼息,統籌安排財政扶貧資金; 編制農業綜合開發規劃;擬訂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資金、財務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提出農業綜合開發資金安排建議;組織檢查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執行情況;承擔市農業綜合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社會保障處

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衛生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擬訂相關財政政策;提出所聯繫部門和單位的年度預算安排建議,審核其年度財務決算;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市級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擬訂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編制市級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匯總審核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

(十三)企業處

承擔經濟和信息化、商務、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擬訂相關財政政策;提出所聯繫部門和單位的年度預算安排建議,審核其年度財務決算;編制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建議草案,負責收取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擬訂企業財務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企業財務信息與統計分析。

(十四)財源建設辦公室

負責綜合協調財源建設工作,擬訂財源建設政策措施,編制執行全市財源建設專項支出及支持企業發展資金預算等工作;承擔市財源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五)基層財政管理處(掛市農村綜合改革辦公室牌子)

負責契稅、耕地占用稅的徵收管理;擬訂鄉鎮財政財務管理的有關制度、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鄉鎮財政財務管理;監督管理村級財政資金;監督檢查財政用於“三農”的資金使用情況;指導全市“鄉財縣管鄉用”改革工作;擬訂全市農村綜合改革規劃、方案和政策措施,指導和推動全市農村綜合改革;承擔市農村綜合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六)會計處

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準則制度、內部控制規範;提出會計改革的政策建議,擬訂有關規章制度;負責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工作;按規定承擔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會計人員的業務培訓;指導和監督會計電算化工作。

(十七)行政事業資產處(掛市公物倉管理辦公室牌子)

擬訂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制定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配置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尚未脫鉤的經濟實體的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負責公物倉資產的管理工作;負責市本級罰沒物資的監督管理;指導監督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十八)預算評審管理處

擬訂財政預算評審相關規章制度,建立財政預算評審技術經濟指標體系並組織實施;研究建立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制度和評價體系;負責市級財政預算評審特聘機構及人員庫管理工作;承擔財政性資金投資項目、專項支出和專項資金的預算評審、績效評價和決算審查;參與擬訂財政性資金投資項目支出預算定額標準和工程造價管理有關工作;參與財政支出項目庫的遴選、論證、審核等工作;指導區市財政部門的預算評審業務。

(十九)監督檢查局(副局級)

擬訂地方財政監督檢查的政策和制度;監督財稅法規、政策執行及預算編制和執行情況,承擔監督檢查會計信息質量的有關工作,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參與財政性資金支出的績效評價工作;指導區市財政部門的監督檢查工作。內設綜合處、監督一處、監督二處、監督三處。

1.綜合處:負責擬訂財政監督檢查工作規劃,擬訂財政監督檢查政策制度和綜合性檔案;組織財政監督檢查工作宣傳;統一協調對外工作聯繫;承擔內部行政、文秘等工作。

2.監督一處:監督檢查市本級各部門預算編制、預算執行情況;監督檢查市本級財政收入收納、劃分、留解、退付等情況;監督檢查市本級預算支出執行情況;監督檢查政府債務管理和使用情況;監督檢查國庫集中支付、政府採購工作情況;牽頭組織財政局及所屬單位內部監督工作;配合開展財政局及所屬單位處室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3.監督二處:監督檢查市級行政事業單位財稅法規、政策、制度和財經紀律執行情況;依法對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實施會計信息質量監督檢查;對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4.監督三處:監督檢查市級社會團體、企業和其他組織財稅法規、政策、制度和財經紀律執行情況;監督檢查財政資金使用情況;依法對市級社會團體、企業和其他組織實施會計信息質量監督檢查;對各區(市)財政部門執行財稅法規、政策、制度和財經紀律情況進行檢查。

(二十)政府債務管理辦公室(副局級)

制定政府債務中長期規劃,擬訂政府債務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編制政府債務預算,落實政府債務還款資金;辦理政府債務審批、備案事項;參與借用外債項目的論證,擬訂償債政策,編制下達償債計畫,管理和安排償債基金,監督檢查償債制度政策的落實;指導區市財政部門政府債務管理工作;擬訂地方金融類企業及政府投資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擬定擔保業相關政策、制度並實施監督管理。

(二十一)組織人事處

負責局機關、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本系統教育培訓工作和隊伍建設。

按規定設定紀委(掛監察室牌子)、機關黨委、工會、團委。

下設機構

青島市財政國庫支付局

辦公時間

周一至周五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17:30

辦公地址

青島市市南區寧夏路208號1

職 能

1、貫徹執行《會計法》、《預算法》等國家財經法律、法規和政策,維護財經紀律。2、負責承辦市級機關事業單位財政直接支付和財政授權支付業務。3、對市級機關事業單位實行會計集中核算,對其各類資金進行集中管理。4、負責辦理市級機關事業單位預算執行中的劃撥款手續和資金結算業務。5、管理國庫集中支付和會計集中核算信息。6、做好市級機關事業單位的會計資料和會計檔案的整理、歸檔、保管、移交等工作,並負責保密。7、依法建立集中支付賬戶體系;選擇代理銀行、委託代理銀行辦理相關業務。

青島市中華會計函授學校

辦公時間

周一至周五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17:30

辦公地址

青島市市南區寧夏路208號9樓

職 能

主要負責我市會計人員的學歷教育、崗位培訓工作。(基礎會計/財務成本管理/審計/統計基礎知識/財經套用文/計算技術/企業會計/金融基礎知識/會計電算化/會計實務操作)學科中專學歷教育;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會計人員崗前培訓。

青島市財政幹部培訓中心

辦公時間

周一至周五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17:30

辦公地址

青島市湛山二路3號

職 能

接待財政系統的各項培訓、會議,另外,承接各種會議,旅遊團體,中外散客。

人員編制

市財政局機關行政編制175名,工勤人員編制20名。其中:書記、局長1名,副局長4名,紀委書記兼監察室主任1名,總會計師1名;監督檢查局局長1名、政府債務管理辦公室主任1名;正處級領導職數30名(含監督檢查局副局長2名及其內設處處長4名、政府債務管理辦公室副主任1名,紀委副書記兼監察室副主任、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工會主席、團委書記各1名),副處級領導職數30名(含監督檢查局內設處副處長6名)。

領導信息

周 安 職務 黨委書記、局長 主持財政局全面工作

陳 強 職務 黨委委員、副局長

呂 斌 職務 黨委委員、紀委書記、紀檢監察室主任

曹彥平 職務 黨委委員、副局長

王振海 職務 黨委委員、總會計師

杜雲煙 職務 市直企業監事會主席

張青柏 職務 副巡視

車雲明 職務 副巡視員

杜海鷹 職務 副巡視員

徐中民 職務 副巡視員

宋 磊 職務 青島市財政國庫支付局局長

陳明東 職務 青島市財政局政府債務管理辦公室主任

丁莉萍 職務 青島市財政局監督檢查局局長

李詩華 職務 副巡視員

青島市財政局 青島市財政局

地理位置

地址:青島市市南區寧夏路20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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