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志·勞動志

青島有企業20餘家,產業工人約7000人,非產業工人1萬餘人。 南京國民政府統治時期,雖有社會局管理勞動行政,也頒布了《最低工資法》等勞動法規,但都不兌現。 工人勞動強度大,工作時間長,工資低,生活狀況低下,勞資關係相當緊張。

青島市志·勞動志》 的編纂工作始於1984年,蒐集了約350萬字的資料,於1991年底完成初稿。之後,經有關領導和專家評審後,於1997年完成送審稿。經山東省史志辦公室審核, 市史志辦公室組織終審,報青島市人民政府批准付印,於1999年4月正式出版。本志上限自1891年青島建置始,下限至1986年。為彰明個別事物的因果,適當上溯或下延。志書除概述、編後記外,內文共分勞動力管理、職工工資、勞動保險、勞動保護、職業技術培訓、勞動爭議處理6篇,計20章、63節。
德國侵占青島時期, 青島有企業20餘家,產業工人約7000人,非產業工人1萬餘人。日本第一次侵占時期和北洋政府統治時期,外資企業和民族工業同步發展。工人來源除當地居民和農民外,不少是南方通商城市雇來的技術工人。南京國民政府統治時期,雖有社會局管理勞動行政,也頒布了《最低工資法》等勞動法規,但都不兌現。工人勞動強度大,工作時間長,工資低,生活狀況低下,勞資關係相當緊張。市政當局維護帝國主義和官僚資本主義的利益,引起廣大工人的強烈不滿和反抗。在腐敗政府的統治下,許多工廠倒閉,工人生活在貧困線上掙扎,失業工人流落街頭。 青島解放後, 工人翻身當家做了主人,社會地位發生了根本的變化。1949年8月成立青島市勞動局,同年10月就成立了失業工人救濟委員會、勞動就業委員會、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和勞動安全衛生委員會等專項機構。勞動部門積極組織生產自救,採取以工代賑、轉業訓練等措施,很快解決了失業工人安置問題。隨著國家一系列政策的出台,逐步將勞動力管理納入國家計畫,對職工工資進行了整頓、改革,初步建立了“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的社會主義工資制度。積極貫徹執行國家勞動保護和勞動保險法規,職工身體健康和勞動安全得到保障。第二個五年計畫時期由於受“左”的錯誤影響,產業結構比例失調,勞動力管理一度失控。隨著國民經濟調整,勞動力管理逐步恢復正常。“文化大革命”時期,勞動管理事業受到了衝擊,各項政策法規得不到有效落實。 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勞動管理事業得到全面恢復和發展。1982年開始在部分企業中試行勞動契約制,1983年全面實行。在工資制度方面、勞動保險制度方面、勞動技術培訓方面和勞動保護、勞動爭議仲裁等方面都進行了改革創新。通過這些制度的改革,極大地調動了廣大職工的勞動積極性,勞動生產率明顯提高,職工生活水平有了較大改善,逐步邁向小康。 本志以翔實的資料,圍繞企業職工的切身利益,從職工工資、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及勞動爭議仲裁等方面,反映青島產業職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後由於社會地位的截然不同,所得到的兩種截然不同的生活和政治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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