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
時代:商代
發掘時間:1976年、1985年
簡介
晉東南地區的長治小神遺址可以作為安陽殷墟商代晚期文化在山西的代表,與河南相鄰的垣曲古城東關也處在商王朝的直接統治之下。晉中地區的靈石旌介商墓三座大墓的墓主人存在殷墟不見的三棺或兩棺一槨、男女合葬的現象,決定了其與商王朝或商文化的距離,他們當是沒有徹底被商文化同化,或在葬俗方面有自己特色的當地貴族;殉人所代表的群體可能出自汾陽"杏花Ⅶ期2段居民"。柳林"高辿H1遺存"的研究表明,夏代晚期至商、西周,呂梁山一線已經從晉中地區脫離,形成了自己特有的文化面貌,還影響著晉中和臨汾盆地,這就是河套及北方草原地區文化的傳播和入侵,最終出現了杏花類型和浮山橋北遺存。在商王朝往西部地區推進排他性的占領了關中、張家口,甚至包括河套地區的時候,卻始終沒有占領晉中地區。商王朝對山西另一種模式的統治實踐,一直影響到周代政體的形成。靈石旌介墓地位於山西省靈石縣旌介村,1976年首次發現一座商墓,1985年又發掘兩座商墓,均屬商代晚期。旌介墓葬出土了大量的青銅器和玉石器,其中部分器物屬全國罕見,一些銅器上鑄有“丙”型族徽,據研究在商代後期汾河流域附近分布著一些方國,這應該是其中一個方國的遺存。
發掘
發掘墓穴2處,分一號、二號墓。一號墓室一槨三棺,一男二女,並有殉葬一人、一狗,狗頸上系有銅鈴,骨架保存完好。發掘銅器、石器、骨器、陶器、玉器共51件,有觥、觚、爵、鼎、鹵、簋等不同物品。二號墓一槨兩棺,分男女主人,並有殉葬奴隸骨架1具。發掘隨葬器物有青銅禮器、青銅兵器、玉器、骨器和陶器87件,還有炊具數件。其中銅爵23件都有銘文,銘文分別為“丙”19件,“亞羌”2件,“天”2件。經專家考證,認為這裡應為與殷商王朝有較為密切聯繫的“亞羌”族“丙”方國所在地。墓主為其統治者。86年,又發現從商代到漢代的墓葬54座,並發現規模較大的糧倉和車馬坑。六座糧倉可儲糧50萬斤,足可供5000人食用100餘天。專家由此推定旌介附近存在著大量定居生活的人群。秦漢界休縣城即在這一範圍。1996年11月20日,國務院公布旌介遺址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遺址價值:
發現的一批極其珍貴的材料,對研究商代考古、歷史、青銅藝術有重大的意義,還是研究方國文化、商王朝和少數民族關係極其珍貴的資料。
靈石旌介商墓與山西商代晚期考古學文化
任何一個遺蹟現象、一座墓葬,一旦發掘清理,就不復存在,這個道理不說也明白。對遺蹟和墓地進行的完整考古報告,就如同記錄片一樣,使我們能夠看到“情景再現”,隨時可以進行全面研究;而大多只挑重點報導的簡報,充其量只能算作是“片段記憶”,以滿足人們短期研究之需。倘若發掘者將簡報作為報告對待,則會給學術界造成損失。2006年9月出版的《靈石旌介商墓》發掘報告就完成了從簡報到報告的飛躍,發表了能夠收集到的所有資料。眾所周知,1976年和1985年兩次共清理的3座靈石旌介商代晚期大墓,已有簡報發表,即《文物資料叢刊》3的《山西靈石縣旌介村商代墓和青銅器》及《文物》1986年11期的《山西靈石旌介村商墓》。20多年來,學術界研究的依據就是這兩篇簡報。關於該報告寫作的特點或優點,儘管李伯謙教授在序中所述已備,但我還是要說,報告編排形式新穎大方,又簡單實用。表現在:1.全書分為上、下兩編。上編為地理環境,歷史文化背景,發現、發掘與研究概況;下編為出土青銅器的綜合考察,墓葬的時代與性質。
晉東南地區的長治小神遺址可以作為安陽殷墟商代晚期文化在山西的代表,與河南相鄰的垣曲古城東關也處在商王朝的直接統治之下。晉中地區的靈石旌介商墓三座大墓的墓主人存在殷墟不見的三棺或兩棺一槨、男女合葬的現象,決定了其與商王朝或商文化的距離,他們當是沒有徹底被商文化同化,或在葬俗方面有自己特色的當地貴族;殉人所代表的群體可能出自汾陽“杏花Ⅶ期2段居民”。柳林“高迪H1遺存”的研究表明,夏代晚期至商、西周,呂梁山一線已經從晉中地區脫離,形成了自己特有的文化面貌,還影響著晉中和臨汾盆地,這就是河套及北方草原地區文化的傳播和入侵,最終出現了杏花類型和浮山橋北遺存。在商王朝往西部地區推進排他性的占領了關中、張家口,甚至包括河套地區的時候,卻始終沒有占領晉中地區。商王朝對山西另一種模式的統治實踐,一直影響到周代政體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