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址考古
遺址高出地面3-5米,呈不規則的長方形,南北長約560米,東西寬約470米。該遺址是1955年發現的,1978年、1985年又相繼進行了兩次文物普查,地面散存漢代陶片甚多。大都是夾砂褐陶、泥質紅陶、夾砂灰陶等陶系,器形有鬲、鼎、盆、甑、壺等,紋飾有粗繩紋、細繩紋、鋸齒紋、斜線紋、附加堆紋,在距地表2米處曾發現薄如蛋殼的黑陶片,型若壺罐;距地表4米處發現桔黃色和灰黑色陶片,胎質鬆散,薄厚不均,火候太低,有手觸即破之感。這些陶片中很難找到器型,大多為素麵,但也雜有格線紋、篾紋、手掐紋。在整體遺址的中下層內涵豐厚,大致有長足鬲、實心長鼎足、豆、盆,多為夾砂紅陶,尚未見輪制的痕跡;石器中多為石斧、石鑿、石箭頭、石錛等磨製光滑細膩。其中有些石斧為梯形,長形石鑿,偏厚近似三角型,刃部短而斜直。1981年9月,中國社科院考古所副所長安志敏(研究員),帶研究生在該遺址考察時,發現灰坑三個,內涵獸骨、狗骨、破碎陶罐、盆等,值得注意的是在遺址東南部的斷壁處發現大面積的蚌殼殘骸及魚網墜。
遺址現狀
潢川縣人民委員會(61)會文字第3號檔案公布為縣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河南省人民政府(1986)111號檔案公布為省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1989年遵照河南省文化廳、省文物局“劃定保護範圍”的規定劃定了遺址保護範圍,樹立了“標誌”,成立了縣、鄉、村三級保護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