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領導縣直機關黨的工作,負責制定縣直機關黨的建設規劃;組織實施縣委對縣直機關黨的工作的指導和決定。
2、領導縣直機關各級黨組織抓好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督促檢查縣直機關對縣委、縣政府重要會議、重大決策的貫徹落實;做好對黨員的教育管理工作,指導縣直機關各級黨組織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學習“三個代表”重要思想。
3、指導縣直機關各級黨組織實施對黨員領導幹部的監督,及時向縣委反映縣直單位領導班子和黨組重視、支持、指導機關黨組織建設工作的情況。
4、指導縣直單位黨員、幹部的理論學習,會同縣直有關部門組織股級以下黨員幹部的輪訓。
5、負責縣直黨總支和黨支部的成立或撤銷及書記、副書記的考察、任免工作。
6、指導縣直機關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活動。指導縣直機關黨組織配合行政領導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7、負責縣直人民武裝工作、共青團工作;協助城關鎮開展縣直機關計畫生育工作;協助縣群團組織做好縣直單位婦聯、關心下一代、老年教育等工作。
8、負責縣直單位縣人大工作聯絡。
9、完成縣委交辦的其他任務。